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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企业老总非法集资6.4亿被判死刑”

发布时间:2021-06-27 15:30:03 浏览阅读数:

年05月15日14时21分来源:温州网

原标题:温州一企业老总集资期货亏空四亿多被判处死刑

5月15日上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温州鑫富投资咨询有限企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林某(女,39岁,温州瑞安人)集资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林某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个人 其违法所得人民币被责令以4.28343亿元退保,并归还相关受害者。 据悉,该案是温州市迄今为止涉案金额最多的集资诈骗案。

“温州一企业老总非法集资6.4亿被判死刑”

经法院审理,林于2007年开始向他人筹集期货投资,2008年5月与翁先生等创立温州鑫富投资咨询有限企业,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违规代理香港华富嘉洛证券有限企业证券、期货交易平台,从客户的证券、期货交易佣金中分得 从2008年开始,以林氏本人或蔡氏、张氏等20多人的名义在华富嘉洛企业开设证券、期货账户,集资雇人进行期货交易。 巨额损失发生后,林隐瞒了真相,制造了炒期货赚钱的假象。 期货炒股的利润分享、委托风险分担的形式,或者架设企业上市、新股发行、银行拆借等项目需要巨额资金,承诺本金无风险,以高利率或高收益率为吸引力诱饵,吸引朋友、同事、同学、同学、 然后继续向他们介绍的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有些随着前期集资还款使用的损失额、利息、回报支出的增加,林先生继续虚构事实,掩盖真相,打破东墙弥补西墙,直到去年10月下旬资金无法周转,破案。

“温州一企业老总非法集资6.4亿被判死刑”

截至4000年10月下旬,林某向他人转入非法集资,包括部分利息和投资收益率,但未扣除部分已支付利息和少量近期还款额的情况下,累计6.40多亿元,实际骗取集资总额累计不到4.28343亿元

法院散布了这样的幻想:林以高利率或高回报为吸引力诱饵,不顾受害者的资金安全,为期货等高风险投资筹集资金,在巨额亏损持续后,假借投资项目赚钱,骗取受害者的信任, 最后,4亿2800多万元的巨额资金不能退还,足以认定存在以非法侵占为目的的诈骗行为非法集资,构成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同时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失,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没收财产 由于林某集资诈骗特别不能退还巨额款项,骗取的资金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个人进行高风险投资造成严重损失,且犯罪范围广,给众多受害者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 所以法院做出了这样的判决。 汤婧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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