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之窗免费收录优秀网站,为了共同发展免费收录需做上本站友情链接,洞察目录网才会审核收录,不做链接提交一律不审核,为了避免浪费时间:收录必看!!!
  • 收录网站:132
  • 快审网站:11
  • 待审网站:67
  • 文章:30846
当前位置:主页 > 最新资讯 > “最高法:诽谤新闻转发500次可判刑”

“最高法:诽谤新闻转发500次可判刑”

发布时间:2021-06-23 18:15:01 浏览阅读数: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发表了关于利用新闻互联网处理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以下称“解释”)。 该司法解释通过明确新闻互联网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利用互联网诽谤等犯罪提供了规定的法律尺度。

《解释》利用新闻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新闻实际被点击、被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诽谤罪 司法解释从今天开始实施。

重点速读

诽谤新闻被转发500次以上处以刑罚

行为人不知道而转发的内容不构成诽谤罪,在网上辱骂、威胁他人是要求牺牲的罪,如果是有偿删改的话将被处以刑罚

通报了文案的一部分是虚假的,但不是故意的,不属于诽谤罪

知道他人利用新闻互联网实施诽谤、挑衅、敲诈、非法经营等犯罪,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援助的,以共同犯罪处罚

要点解释

传输量在实证研究中表明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近年来,利用新闻互联网实施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增多,尤其是利用互联网等新闻网络造谣、诽谤等违法犯罪现象尤为突出。 司法解释的目的是结合新犯罪方法的优越性,依法解释刑法相关条文的法律适用,为司法实践中正确惩治相关犯罪提供确定的司法解释依据。

“最高法:诽谤新闻转发500次可判刑”

为此,两所高校进行了一年多的深入调查,系统梳理问题,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参考其他国家通行的法律法规,大致反复研究论证,制定了这一司法解释。 孙军工表示,设定传输量是考虑到传输新闻会导致多人浏览该传输新闻的结果,对数字的明确经过实证研究和专业论证后明确了。

“最高法:诽谤新闻转发500次可判刑”

司法解释关于互联网的使用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和实施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认定,利用网络对诽谤犯罪实施公诉程序的条件,利用新闻网络对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实施认定,为新闻网络共同犯罪等 该司法解释通过明确新闻互联网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利用互联网诽谤等犯罪提供了规定的法律尺度。

“最高法:诽谤新闻转发500次可判刑”

焦点1焦点1

确定网络诽谤罪标准谣言被转发500次以上被判刑

司法解释

利用新闻互联网诽谤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新闻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异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两年内因诽谤受到行政处罚,并且诽谤过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

此外,一年内多次利用新闻网络实施诽谤他人行为未能解决,诽谤新闻实际上通过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解读

对入罪标准设定严格的阈值

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做法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或者诽谤罪。 此次发布的司法解释确定了利用新闻网络诽谤他人的诽谤罪情节严重的判定。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谢望原认为,中国刑法规定的诽谤罪的一大优点是,只有情节严重的诽谤行为才构成诽谤罪,常规诽谤行为只能作为民事侵权或行政违法行为解决。

长期以来,什么是情节严重是诽谤罪认定中的一大难题。 现在司法解释确定了。 这意味着,利用新闻网络发布恶意诽谤他人的新闻,达到上述四个标准之一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谢望原说。

最高人民法院发言人孙军需产业表示,《解释》对利用新闻互联网实施诽谤行为构成了诽谤罪的标准,规定了更严格的门槛。 这充分体现了依法切实打击利用新闻网络诽谤犯罪,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读者的表达权,以教育诱惑为主的精神。

“最高法:诽谤新闻转发500次可判刑”

即使转发诽谤发言,也不打算追究责任

根据《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种是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新闻网上散布,或者在新闻网上组织、指示人员的情况。 二是将新闻网上关于他人的原始新闻副本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组织、指示人员在新闻网上发布或在新闻网上发布的情况。 知道这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新闻网上流传,用情节恶劣、捏造的事实诽谤他人论。

“最高法:诽谤新闻转发500次可判刑”

孙军工表示,《解释》确定了利用新闻互联网实施诽谤犯罪的行为习惯,即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认定问题。 《解释》第一条采用列举的方法,将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规定类型化和具体化。 如果符合《解释》规定的两种情况之一,可以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最高法:诽谤新闻转发500次可判刑”

与其中涉及的主观问题相比,孙军需产业指出,行为人在不知道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的情况下在新闻网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的名誉造成了一定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

检举反腐败不实,但故意不追究责任

孙军工业在对诽谤罪进行解释时表示,目前广大读者利用新闻互联网进行网络反腐、微博反腐,在反腐运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广大读者通过新闻网络检举和揭发他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对待、负责核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 只要指控、揭发的一部分复印件是虚假的,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明知是捏造却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传播到新闻网上的就不应该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法:诽谤新闻转发500次可判刑”

并且,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三法庭庭长戴长林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公务员渎职、贪污腐败行为,以及信息记者普遍在网上进行舆论监督,这些行为属于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和监督权 诽谤犯罪有严格的条件

“最高法:诽谤新闻转发500次可判刑”

中选取其他天花板类型。 首先捏造事实散布在网上的,强调的是捏造事实,情节严重。 举报虚假事实,不应当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戴长林认为,公民有权监督国家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举报他们的违法行为。 监督和举报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法院应该保护。 这种行为严格区别于诽谤。

“最高法:诽谤新闻转发500次可判刑”

示例

名人被诽谤后因民事案件被起诉

年9月2日,微博实名认证客户港德奲萨沙发送了这样的微博。 张馨予原名张燕,当初在无锡的一家夜总会坐在桌子上,后来搬到杭州的一家夜总会坐在桌子上。 杭州红牌以3000元以上的高价发行。 这个消息一出来,张馨就到了坐下的地方

“最高法:诽谤新闻转发500次可判刑”

谣言越来越激烈。 据某媒体报道,去年9月3日,这条微博的转发量达到925条。 9月7日,张馨予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召见证人证明清白,在现场签署诉状,向写这条微博的莎莎提起诉讼。 9月23日,张馨予的代理律师表示,北京朝阳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张馨予索赔50.5万元。

“最高法:诽谤新闻转发500次可判刑”

年7月15日,张馨予名誉权一案一审胜诉,朝阳法院向被告夏萨沙向张馨予道歉,要求赔偿6万元。

焦点2焦点2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警察可以直接插手

司法解释

利用新闻互联网诽谤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危害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一)造成集体事情的;

(二)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

(三)引起民族、宗教冲突的;

(四)诽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

(六)造成不良国际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况。

解读

合理、适度地扩大公诉范围

《解释》确定了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犯罪公诉程序的条件,列举并细化了刑法中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认定问题。 孙军工表示,根据刑法规定,除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况外,都是教后才解决的(需要受害者起诉)案件。 被害人未主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得对实施诽谤的行为人处以刑罚。 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最高法:诽谤新闻转发500次可判刑”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林维说,考虑到网络诽谤行为的匿名性、智能性和高度危害性,对诽谤案件的公诉范围仍然受到过度限制,无法实现公民个人举证,无法充分保障自身权益,也无法实现社会秩序的健全维护。

林维一方面尊重公民自身提起诉讼的权利,另一方面也考虑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诽谤行为,合理适度地扩大公诉范围,完善新闻网络诽谤案件自诉到公诉的衔接机制,通过刑事侦查、起诉、审判,迅速

《解释》对此问题做出了适当的规定,保证了公民个人权利的自我行使,同时保证了国家刑事司法权的适度干预,使得刑事司法权能够作为最后保障及时介入,保持新闻网络秩序的健康快速发展。 林维说。

本文:《“最高法:诽谤新闻转发500次可判刑”

免责声明:东方之窗免费收录各个行业的优秀中文网站,提供网站分类目录检索与关键字搜索等服务,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工作人员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