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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有食品安全问题怎么解决?市场监管总局回应”

发布时间:2021-06-04 08:30:01 浏览阅读数:

中新网11月12日发表了EC平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和处罚措施的讲话。 国家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梅君12日表示,如果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三次累计受到行政处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下令停产直到许可证被取消。

数据图。 吕明摄记者

国务院政策例行简报会12日举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梅君和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奠定制度基础、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位记者指出,近年来,多家EC平台频繁抽查,发现有问题的食品有售,但多次针对出现问题的EC平台,是否有进一步的监管和处罚措施?

对此,孙梅君表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监管部门发现风险、化解风险、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监管手段。 关于抽检业务,在年度食品安全法中设立了特别的章节,对检验做出了规定。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还完全按照检验依据、补充检验方法、复检顺序等进行。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继发布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监管办法,对抽查程序和核查处置有细化要求,特意与网络抽查相比建立了神秘的购买者制度。

“电商平台有食品安全问题怎么解决?市场监管总局回应”

孙梅表示,从近几年的运行情况来看,食品安全抽样检测管理办法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监管办法的实施,有力遏制了农残、兽残、超标问题和网络第三方信息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孙梅表示,针对抽检消息,市场监管总局每周二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目的是让这些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公司接受社会监督,并建议客户购买这些不合格产品时也采取相关措施。

对于部分网络平台店铺多次核查的问题,孙梅君在《食品安全法》中特别规定了行政累犯制度,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三次累计受到行政处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并且,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要求对这种多次违法行为明确情节严重的情况,依法严惩。

“电商平台有食品安全问题怎么解决?市场监管总局回应”

另外,孙梅君表示,在此次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如果入网食品经营者多次违法行为或造成严重后果,市场监管部门也可以对平台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协商。

本文:《“电商平台有食品安全问题怎么解决?市场监管总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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