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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最新通告:全部小区封闭管理”

发布时间:2021-06-03 18:15:01 浏览阅读数:

据@广州日报报道,2月7日,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3号),称该市所有居民区)村将实施封闭管理

公告全文如下

为了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规定,现就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对要求,报告如下

“广州最新通告:全部小区封闭管理”

一、市民必须做好自己的防护。 市民必须勤洗手、少出门、不串门、不密集、不聚餐,出入公共场所戴口罩。 村落内的文化、娱乐等凝聚的地方全部关闭。

二、所有居住区(村)实行封闭管理。 加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限制本小区)村以外的所有者、居住者或者聘用人员和车辆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快递、外卖员等人员及其车辆)。 快递企业、外卖等配送的物品,应送到指定区域集中保管管理,由顾客自行领取。 各出入口设置防控卡点,居民证明出入,进行体温监测,对体温超过37.3者,应按照业务指导,主动配合办理医学注意等相关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居(村)委报告。

“广州最新通告:全部小区封闭管理”

三、到达穗的人员必须当天报告。 地方人员和本市居民到穗之日,及时通过穗康微信小程序申报,或者隐瞒向所在单位和居住(村)委报告的要点疫区居留经历和健康状况,对造成疫情的当穗者,依法追究责任。

四、目前仍停留在要点疫区的人员,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案件一级反应解除之前,不得退穗。 公务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提前抽穗的,由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 外地来的人员有要点疫区停留经历,提前抽穗的,3年内取消广州市积分制入户资格申请和积分制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

“广州最新通告:全部小区封闭管理”

五、要点疫区接穗人必须接受严格的居家或集中隔离健康管理,一律不得外出。 近14天内所有点疫区接穗人员必须做好居家(含宿舍)隔离健康提醒,无居家条件各区指定地点)酒店)实施集中隔离健康提醒,14天后无症状不能解除注意; 出现发热、咳嗽、气短等呼吸道症状,应立即向住房(村)委报告,并指导住房(村)委工作人员做好其防护措施,到发热门诊就诊,严禁虚假报告、延误报告。 隐瞒要点疫区逗留经历或者在家隔离期间擅自离家的,依法采取集中隔离措施。 通过拒绝居家接收,集中隔离健康注意,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责任。

“广州最新通告:全部小区封闭管理”

六、对居家隔离工作人员实行八人一人的管理和照顾。 街(镇、住)村)委要做好居家隔离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和照顾服务,落实8项措施。 在居家隔离居民面前发布健康关怀信息,发送居家隔离告知书,明确社区对口联络服务人员,配送体温计、口罩一打、体温测量表、钢笔、推广手册。 隔离者在隔离期间不得擅自离开隔离住宅,必须每天入住并提交本人体温监测情况。 居家隔离者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在室内密闭装袋,每天在社区指定时间放在住所门外,由社区先消毒后集中投入。

“广州最新通告:全部小区封闭管理”

七、企业事业单位、租赁房屋的业主或者其他出租人应当履行防控职责。 事业单位、租赁房屋的业主对相关人员的管理负有主体责任,租赁房屋的管理者负有直接责任。 未报告要点将接穗人员租赁住房的,不执行居家和集中隔离健康注意规定的,不履行居家和集中隔离健康注意报告责任的,不配合政府和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事业的,依法追究责任。

“广州最新通告:全部小区封闭管理”

所有市民和抽穗者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做好防控工作。 违反有关防控规定的,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本文:《“广州最新通告:全部小区封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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