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星诉广东公安厅被驳回 家人盼启动调查等程序”
冀中星在东莞被殴打的残疾事件于今年9月在当地刑警立案。 昨天,冀中星律师刘晓原透露,冀中星要求广东省公安厅公开案件调查进展的需求被广州中院驳回。
冀中星根据向广州中院提交的行政诉状称,2005年6月28日晚,他骑摩托车送客,途中被当地治安队员拦截,双下肢瘫痪,8年来四处访问未能处理。
今年8月1日,冀中星委托律师刘晓原向广东省公安厅邮寄了政府新闻公开申请书,要求广东警方公开对被治安队员殴打的残疾案件重新调查的结论。 广东省公安厅以公开申请的新闻不属于政府新闻公开的范畴为答复。
10月18日,受冀中星委托,刘晓原向广州中院递交行政起诉书,请广州中院判令撤销广东省公安厅的答复,并让广东警方公开对冀中星投诉的殴打伤害案件的重新讨论结论。 昨天广州中院通知我不受理。 刘晓原说,明天他将出发去广州中院拿裁定书。
在谈到不予受理的根据时,广州中院经媒体采访认为,经审查,冀中星向广东省公安厅提出的请求,是政府对刑事案件侦查进展的理解,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新闻公开条例》调整范围内,法院最终受理冀中星向广东警方报道的案件,
昨天上午,刘晓原说直到现在他还不知道冀中星被打致残的事件被当地刑警立案了。 因为很难见到冀中星。 得知这一消息的冀中星的父亲和哥哥希望事件能够尽快开始调查等相关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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