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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英烈!英雄烈士保护法全票通过 打击“精日分子””

发布时间:2021-06-07 19:21:01 浏览阅读数:

中新网北京4月27日(记者梁晓辉张素) )第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27日以满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以立法形式保护英雄烈士,撰写相关条款打击精日分子。

该法共30条,对近年来出现的涉及英雄烈士的热点事件作出了立法回应。

例如,在维护英雄烈士形象方面,该法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 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和荣誉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和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名字、肖像画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或者变相,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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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本法规定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规范平台的基础上,本法规定,网报和电信、公安等有关部门在依法监管网络新闻的工作中,以侮辱、诽谤、其他方式传播或者传播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新闻

该法还表示,对于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上述消息,应当通知有关机构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切断传播。

对近年来社会上出现的一些精英和行为,该法也规定,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宣传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构成牺牲、扰乱公共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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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自每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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