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接受茅辛材料纪实报道”
公元6月20日下午3时,广东省人民公诉团委派出代表朱老伯等同志,来到广东省公安厅人民来访受理办公室,提交对茅于轼辛子陵二人的公诉举报书面材料,以广东省人民公诉团的名义,指控这两人“煽动推翻国家政权”和对党和人民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诽谤罪”严重
警员编号000163的警察同志接待朱老伯等同志,耐心听取广东省人民公诉团的举报需要,收到公诉举报的书面通知。 朱老板伯等同志确定表达了以下两种意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公安厅根据对党和人民负责、对人民国家负责的态度,依法行使人民赋予的立案调查权利,尽快立案调查茅于轼辛子陵两人涉嫌煽动推翻国家政权、诽谤党和人民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言行,形成对照
二、为了使广东省人民政府等高级人民权力机关和相关领导提出对照性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公安厅希望及时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等高级人民权力机关和相关领导报告。
000163警察同志对此作了如下陈述。
一、向相关主管报告广东省人民公诉团的举报公诉资料和举报需求;
二、根据相关规定,省公安厅本身一般是指导下属公安机关事务的职能机关,立案调查工作一般由下属公安机关具体执行。 然后,公安机关立案吗? 必须根据被举报人的属地和疑似受害者的两个属地大致解决。 由于广东省人民公诉团人数众多,且遍布省内各地,根据涉嫌被害人的土地,可以分别单独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立案,但可以统一什么级别的举报进行立案? 其意见尚未确定,仅谈广东省公安厅是广东省人民政府设置、接受其管辖的职能机构的意见。
离开广东省公安厅后,广东省人民公诉团作出决定,抽出时间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渠道通报,看能否统一立案处理哪些层面的举报问题。
广东省人民公诉团
年6月21日星期二
本文:《“广东省公安厅接受茅辛材料纪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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