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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16岁初中生因发新闻被刑拘引起关注”

发布时间:2021-06-23 11:36:02 浏览阅读数:

甘肃省一名16岁的中学生因散布谣言或煽动示威而被狱警要求出示证据

9月17日下午,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初三学生杨某被警方带走,杨某在推特上质疑该县男子异常死亡事件有内情。 警方在随后的通报中,在推特、qq空之间发布虚假新闻煽动民众示威,严重干扰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情节严重,转载新闻500多次,16岁的杨某寻衅滋事。

“甘肃16岁初中生因发新闻被刑拘引起关注”

报道后,这位甘肃中学生的命运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 20日,杨爸爸委托的辩护人王誓华律师告诉记者,他在了解案件后,打算为16岁的杨某辩护。 即使杨先生投稿的微博被转发了500圈,也不能认为会成为犯罪。 这要看微博的新闻是否与结果有直接关系。 王誓华说,杨某还是未成年人,他约好时间见杨某,了解他发微博时的心理状况。   

“甘肃16岁初中生因发新闻被刑拘引起关注”

9月14日,社会闲散人员被杨某qq空之间的新闻误导,聚集在案发现场,引起严重混乱。

警察发表:杨先生散布谣言,煽动群众示威

昨天,张家川公安通过官方推特宣布,9月12日,张川镇民西路ktv歌厅工作人员高某异常死亡。 在案件调查阶段,公安机关为了查明死因,多次请求家属协助验尸,但被遗属非法拒绝。 在高氏死因尚未明确的情况下,杨氏于9月14日中午在推特、qq空之间发表了高氏死亡的真相使大众误解、散布谣言的消息‘ 警察与大众争斗,殴打遗属,‘ 犯人早就&lsquo了; 似乎有不得不示威等虚假消息煽动示威,大量流传着高某系他杀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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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一些社会闲散人士转载、浏览杨某qq空间新闻后,听信误导,召集数十人在事发现场高呼口号,散布高某死因的虚假新闻,导致事发现场数百名群众凝聚、交通拥堵、现场失控。 一点社会闲散人员在遗属的指导下,拿着横幅到县行政中心闹事后,被我局劝告离开。 为了不让事态扩大升级,9月14日下午,我局决定依法对高某嫌疑人的尸体进行强制尸检。 另外,结合调查取证、现场验证、尸检、获取相关视频资料等多项事实证据,查明高某系高坠落死亡,排除他杀。 死因被举报后,其家属对公安机关的结论没有异议。 但是,杨依然在9月15日,在qq空之间,腾讯微博发布了不实消息,继续误导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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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先生散布谣言,煽动群众示威,严重干扰社会管理秩序,也给公安机关在解决高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过程中造成了很大的被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据此,我局依法立案侦查杨先生涉嫌牺牲事件,于9月17日将杨先生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这个案件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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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通报之前,当地政府向市里发出了两个通报。 根据首批通报《张家川县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宣传行动成效显著》,县公安局按照公安部、省厅和市当局的安排部署,比较有效地净化了网络社会环境。 在此期间,网络安全大队精心组织,连续奋斗,积极出击,迅速查处了几起网络谣言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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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通报《张家川县公安局9.12关于高某死亡事件的通报》最后,在该事件中利用网络平台编造虚构事实,对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者给予治安处罚(其中行政拘留1人,罚款5人),情节严重,发送新闻500多次。

  

警方证实,杨某涉嫌寻找被害人并作案

辩护人说:“警察必须拿出煽动的证据

一位名叫独立检察官的微博发布了杨某(网名辉哥)被捕前发表的原文章。 辉哥9月15日21时40分,钻石国际ktv )事件的发源地)的法定代表人是张家川县人民法院的) × )。 ×; ×; 问问小县城的法院×吧; ×; ×; 工资怎么能建设几百万的tkv? 记者联系了杨先生的父亲,得知上述复印件确实是杨先生寄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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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杨爸爸委托王誓华律师担任杨某的辩护人。 王律师说,了解案件后,我打算为杨先生无罪辩护。 但是因为很忙,所以他没有明确辩护的法律根据和案件的详细情况。

王誓华认为,杨某看起来必须示威的说法,只不过是在未成年人思维不完全的状态下的推测,充其量是表达了这位中学生对这件事的看法,并不是号召他去示威。 警方指出杨某煽动示威拿出证据。

他说,从目前网上公开的新闻来看,杨某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他将赶到甘肃张家川县,与当事人见面了解详细情况,并就此案做出法律判断。

另外,王誓华表示,只在网上发布文章就逮捕杨某,很可能会对在校未成年学生的心理产生巨大影响,使他未来的性格偏执化,不利于其一生的成长。

被狱警拘留的杨先生:关注国内时事信息

杨辉是杨某给自己取的艺名,在他的腾讯微博上被命名为辉哥。 户籍资料显示,杨某的生日是1997年5月。 和市内许多男性一样,他喜欢网络游戏《英雄联盟》,也曾因玩多了而被父亲打。

截止到昨天上午,他发送的关于ktv杀人事件的微博转发量为零。 在微博上,杨先生这样评价自己。 我抽烟,但不吸毒。 我可以喝酒,但不乱性。 我崇尚暴力,但很少吵架。 虽然我很穷,但我不需要你的同情。 我虽然满身恶习,但有自己的信仰。 虽然我不帅,但我会努力变得善良。 我对讨厌的人看起来不怎么样,但是我会诚实地对待帮助过我的人。 我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 只有能陪伴一生的女性和参加我葬礼的兄弟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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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微博的截图

据南都报道,杨某关注国内时事信息,曾在钓鱼岛问题上与父亲进行过讨论。 他发布消息说全国各地最近经常发生杀人事件。 大家出门也请注意。 他经常在网上说坏话,但有时坐在街角,脑海里浮现出怎样的童年记忆,突然想哭。 他说自己是个没出息的人。 在同学眼里,杨某的性格比较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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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12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川镇民西路钻石国际电视台工作人员高某死亡。 当晚21时44分,杨先生在一小时内在qq空之间连续发表了两个故事。 啊,社会这么黑暗,必须收心,更加端正态度。

9月14日12点31分,杨先生又在qq空之间问:“社会真的这么黑暗吗? ! 张家川9.12杀人案,已经过去了三天两夜,但警方依然没有行动,各大新闻媒体也没有报道,事发现场监控设施齐全,但群众至今仍不知道真相,而且警方多次与群众争斗,殴打遗属,谁也不负责任。 社会怎么样了? 山西省的那个孩子被挖出来了,各大新闻媒体争相曝光,但是这里的杀人事件无人问津,天理在哪里? ! 如果逝者安息,我们一定为你恢复正义。

“甘肃16岁初中生因发新闻被刑拘引起关注”

根据下面附加的照片,高生前的工作地点被涂上了官官相护等文字。 目前,该副本已被删除,但朋友的转载仍在显示中,截至昨天11时4分已转发962次。

17日下午,杨在学校上课时被警察带走。 一位当地学生回忆说,杨先生被带走后,几个学生互相传达,删除了以前的微博。 18日,当地警方来到张家川某学校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

根据杨先生在户口本上登记的年龄,他已经16岁了,必须承担刑事责任,但他还是未成年人。

  

9月14日,社会闲散人员被杨某qq空之间的新闻误导,聚集在案发现场,引起严重混乱。

杨先生的父亲:孩子发牢骚是出于正义感

杨某一家原本住在张家川县胡川乡某村,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因为父母在北京开了拉面店,和父母一起来北京读小学。 直到初二的时候,因为不能在北京参加中考,回到张家川镇中学,爷爷和奶奶在郡内陪伴。 招待所条件简陋,只有一间卧室,只有一张床。 杨先生晚上和爷爷奶奶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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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杨先生在父母的拉面店打工,作为奖金从父亲那里得到了4s手机。 是这部手机拍下了争论的影像。 8月下旬开学后,杨某上了初三,在北京的父亲为了督促他努力学习,为他制定了中考的目标:甘肃省要点中学天水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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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爸爸表示,9月14日中午,杨某在微博上发布消息,称9• 12事件发生后,警察多次与群众争吵,殴打死者家属。 当晚,他再次发微博,称警方强制拘留死者家属,并与群众发生冲突。 9月15日晚,杨某又在微博上表示,钻石国际ktv (事件发生地)的法人代表是张家川县法院副院长苏建。

“甘肃16岁初中生因发新闻被刑拘引起关注”

杨爸爸说,杨某性格开朗,对社会没有仇恨,发微博是出于正义感。 我儿子没有承认是遗属,但杨父亲强调示威是遗属自愿发起的,与杨某无关。

张家川县法院办公室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院没有副院长苏建,ktv的法人代表是县法院副科级干部警官的妻子。

面对警方的指控,杨某的父亲杨牛胡认为,在杨某发表这些消息之前,县城很多居民都知道并流传着这些消息,杨某不是这些消息的制造者。

他还在9月18日网上发布的通报中指出,死者家属主观臆断,利用他人炮制舆论殴打死者高某系他人致死,通过抛尸误导群众,混淆视听,严重干扰公安机关依法办案

杨牛胡说,他们的房子与死者高氏的房子无关。 好像儿子必须发推特示威,但不能证明儿子是示威的主办者。 这件事(煽动示威)一定有很多证人。 律师介入了解情况,就会有真相。

  

9月14日,社会闲散人员被杨某qq空之间的新闻误导,聚集在案发现场,引起严重混乱。

专家意见:对于中学生,应该批判以教育为主[/s2/]

记者就中学生因传送新闻被拘留一事向刑辩专家毛新律师进行了咨询。 毛律师对案件中的量刑问题提出了三个疑问:

第一,被转发500次是司法说明诽谤罪情节严重的标准,不是寻衅滋事罪的规定。 据当地警方介绍,依法对杨某嫌疑人要求牺牲进行立案调查。 警方在法律适用上是张冠李戴先生。

第二,这个中学生在网络上犯有编辑虚假新闻寻衅滋事罪,但需要造成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本案的后果有那么严重吗? 根据司法解释第五条中的第二款,犯罪涉及编造虚假新闻,其核心是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威胁到场所其他公民的身体或其他方面的安全。 这就像在电影院谎称有炸弹,引起观众混乱,践踏的事态,并不严重到要在刑事案件中追究的程度。

“甘肃16岁初中生因发新闻被刑拘引起关注”

第三,当地警察对法条的理解有弹性,有自由裁定权,但司法机关有进一步扩大解释的趋势。 但是,从刑法原理上讲,刑事诉讼法是最后的手段,刑诉案件的解决中经常提到谦抑大体。 这是刑法定罪的基本大体,意味着以最低限度的刑法取得最大的刑法效果。 立法机关只有在其法规确实不可缺少其他采用方法代替刑法的条件下,才能将违反某种法律秩序的行为设定为犯罪行为。 毛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后,在微博上表示。 “对中学生,应该批判以教育为主,至多是治安上的处罚,动不动就受刑罚伺候,刑法的低调精神在哪里?

“甘肃16岁初中生因发新闻被刑拘引起关注”

注意者网综合南方都市报、北京青年报、京华时报、新京报等报道

本文:《“甘肃16岁初中生因发新闻被刑拘引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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