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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十八届三中全会重新认知集体化道路”

发布时间:2021-06-22 18:24:01 浏览阅读数:

建议十八届三中全会重新认识集团化道路

提案类别:时政类

提案人:雁门之声何平政治的样子:中国共产党员

提交时间:-10-05 09:55:47

文案:建议十八届三中全会重新认知集团化道路

山西省代县何平

贫富差距、两极分化的问题,已经成为中国民众最大的担忧。 实现中国梦首先要处理这个问题。 否则,社会不会想稳定。 因此,第18届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共同富裕的目标,民意支持率极高。 但是,要实际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重新认识集体化的道路。

“建议十八届三中全会重新认知集体化道路”

一、集团化和私有化带来的鲜明应对,让更多人重新认识集团化的道路。

农村改革后,除华西、南街等极少数农村继续走集团化道路外,几乎全国所有农村都在政策的推动下从集团化过渡到家庭经营。 现在,30多年过去了,两个选择、两个前途、两个命运的结局已经充分表明,集团化和私有化是两条截然相反的道路,前者是通向共同富裕的道路,后者是通向极少数人的天堂。 背离集团化必然走向私有化,导致贫富差距、两极分化。 对此,无论我们接受与否,都不能回避这个事实,也不能推翻由事实说明的逻辑。

“建议十八届三中全会重新认知集体化道路”

二、以往集体和新型集体化快速发展的对象,明显是集体化无误、一刀切的政策有误、政府过度承担、干预过多的方法有误。

如果我们深入农村认真反思改革前后60多年,就会发现,实施集体化必须因地制宜,同时要观察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改革前强制所有农村走集体化道路,改革后强制所有农村挨家挨户的政策,都是因地制宜的。 此外,改革前,政府过度承担和干预集体化经营过程中的人事、劳动、生产、管理、分配等环节,严重影响了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这些因素肯定没能一个一个地发挥出集团化的优势。 相反,改革后,以华西、南街为代表的新集体化村之所以取得了惊人的成果,一方面是因为这些村没有教条地执行分田到户的一律政策,而是尊重大众的意志,坚持集体化的道路。 另一方面,农村改革由于以往集体化时代的政府干预过多,覆盖过度的方法也很少被使用,因此整个农村实现了自主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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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 ) )提案(/S2 ) )三、以色列有300个民间公社。 这些公社竟然经历了中国的大寨之路。 这种现象必然促使中国人民重新思考集体化的道路,并且更加坚定了实现中国梦的信念。

我们的改革废除人民公社后,以色列人民公社不仅继续存在,而且迅速发展到了今天。 共产主义各尽其所能,按需分配的特点明显表现出来。 公司职员没有工资,只接受有限的零花钱,所有的大支出由集体负担。 吃饭、住房、汽车、大型家电、医疗、养老、儿童教育、继续教育等都由集体承担。 有集体食堂,所有食物免费,员工零花钱足以满足化妆品、旅行、礼物等特殊需要。 此外,公社不雇佣关系,追求共同富裕,以人为本,真正遵守自主、自主、民主、自由、平等、公平为大致前提,体现了生产力先进、凝聚力强、具有高度的人文精神和现代公司管理。 以上不就是我们中国人梦寐以求的理想吗? 我们必须深思的是,以色列建立一个小资本主义国家,不仅有300个个人公社,而且这些公社在自然条件非常恶劣的情况下,为什么能够将社会主义理想变为现实? 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应该认真解体和探索这一点。 否则,就意味着我们要放弃社会主义。 因此,我以以色列人民公社和中国人民公社为对象,多次发现两者的共同点是集体化道路,都在追求共同富裕的目标。 差别可以总结为以下三点。

“建议十八届三中全会重新认知集体化道路”

1、负责经营的组织不同。 所有负责经营以色列的人都来自公社内部成员,同时经社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以色列政府一概不介入。 所有负责中国经营的人都来自国家工作人员,所有人的任免和调动都由上级组织人士部门决定。 诚然,前者的经营自主、用人自主和管理者受监督、监管者受管理的关系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人人关心集体,人人对集体负责。 后者都是上级决策,突出体现了官员的权利,官僚主义容易滋生,事业上出现盲目决策、短期行为、各种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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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入的过程不同。 以色列人民公社服从自愿加入,但中国加入具有强制性。

实施空之间的规模不同。 以色列300个市民公社覆盖15万人,各公社平均500人,人居住集中,活动空间小,容易集中管理。 中国各公社平均达到万人以上,地域涉及多个村庄,人的居住分散,活动空之间大,难以集中管理。

对此,通过进一步认定集团化没有错,我们人民公社强调体现了官员的权利和意志,忽视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和意志。

四、民营经济不等于走向社会主义,民营经济只有走集体化道路,才能走向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

有人说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也有人说是资本主义。 其实都不是。 民营是与官办对比的,不是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对比的。 你能说以色列的人民公社不是民营的吗? 可以说中国的个人暴发户不是民营的吗? 自然做不到。 因为负责两者经营的组织者不是一个官员队伍而是民间产生的,所以两者拥有的经济都属于民间,区别在于前者的集团是所有,后者的个体是所有。 因此,民营经济无法区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 只有公有制和私有制才能区分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只有集体化和私有化才能区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快速发展方向。 显然,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也面临着两条道路的选择,民营经济只有走集体化道路,所有权才能归于全体劳动者,体现了社会主义各尽其力,按照按劳分配的大致情况,实现共同富裕。 否则,就会走向私有化,导致贫富差距、两极分化。

“建议十八届三中全会重新认知集体化道路”

五、民营经济从个人向集体转移,前提条件是实现两个转变。 一是理论上尽快纠正对集体化的误解,二是民营经济的支持从个人转移到集体。

由于理论界长期的误解,许多干部群众无法区别对待集体化的优势和实施集体化过程中的政策问题、实务问题,特别是80后、90后同志从中学教育到大学教育,集体化无处不在。 在这种背景下,集团化必须被社会误解。 很多人看到华西村、南街村都很感动,但没有意识到集团化的优越性,认为只有华西村、南街村的成就是领导者的作用,华西村、南街村不可在中国复制的说法广泛传播。 由于这种认识的不足,以及改革以来一贯支持家庭经营的政策,我们的地方官员不仅不敢提倡集体化,而且对民间的集体化行为经常加以谴责和压制。 想想在这样的气候下民营经济能否走向集体化。

“建议十八届三中全会重新认知集体化道路”

六、民营经济走向集团化需要长期,再过30年乃至更长时间,家庭经营依然存在,但这种现象决不是中国农村未来快速发展的主流。

集团化是土地私有制几千年后出现的新事物,加之人们文化素质不同、地方自然条件极差等客观因素,各地对集团化的认知度不同、实施时间和方法不同。 这个民营经济从个人过渡到集体,客观上不仅要考虑政策的鼓励和诱惑,也要考虑群众的觉悟程度,不能让成千上万的人采取统一的政策来强制群众。 只有在大众的自觉下实施,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华西、南街等新的集团化村,不教条地执行分田到户的政策,而是依靠群众的自觉。 以色列300公民公社的创立和迅速发展,不是哪个党号召的和以色列政府创立的,而是有社会主义觉悟的人们自发组织的。 幸运的是,以色列没有加强资本主义国家的建设。 相反,小鉴视村没有华西村、南街村的自觉,无论政策上如何扶持,沈浩同志如何苦心诱惑,小鉴视村依然没有觉醒。 由此可见,即使我们今后的集体化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以色列人民的认同,美国人像当时的韩丁一样参加中国的集体化建设,恐怕像小岗村这样的村庄依然存在,但这一现象绝对不是中国农村未来快速发展的主流 因为这不会影响整个社会的迅速发展和进步,所以应该允许小冈村这样的村庄的生存。

“建议十八届三中全会重新认知集体化道路”

总之,中国梦是全体中国人的梦,不是极少数人的梦。 实现中国梦只有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无论有人怎样中伤集体化,都不能否定集体化正在走向共同富裕的事实。 无论有人如何包装私有化,都不能掩盖私有化带来的贫富差距、两极分化的弊端。 过去集体化时代的问题不是方向错误,而是经验不足、实施错误。 但是,改革正好为集体化积累了经验,找到了方法,建成了华西、南街等新的集体化村,更多的人重新认识集体化,向往集体化。 另外,也有人害怕集团化,阻止集团化。 以色列是资本主义国家,300个公民公社不仅经历了中国的大寨之路,还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取得了类似于我国华西、南街等新型集体化村的成果。 这种现象表明,资本主义国家的人民也向往社会主义,向往集体化的道路。 我相信社会主义中国不会落后于资本主义国家。 毕竟,中国古代的陶渊明,描绘的是一个没有阶级、没有剥削、自给自足、和平宁静、人人皆乐的社会,从那以后,被世代众多的中国人所追求和憧憬。 毕竟,中国最先接受了马列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有成千上万人的流血牺牲,才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和制度。 毕竟,集体化刺激了中国农民的集体主义精神,改变了沙尘状态,造就了世界八大奇迹之一的红旗渠工程,建成了世人向往的新集体化村。 私有化带来的灾难教育中国人民,甚至民间暴发户自发地组织农民走集体化道路。 中国人民不应该忘记自己的过去,也不应该忘记自己的过去。 希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新认识集团化道路,中国的梦想早日实现。

“建议十八届三中全会重新认知集体化道路”

二○一三年九月

邮箱: heping0624@163

本文:《“建议十八届三中全会重新认知集体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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