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之窗免费收录优秀网站,为了共同发展免费收录需做上本站友情链接,洞察目录网才会审核收录,不做链接提交一律不审核,为了避免浪费时间:收录必看!!!
  • 收录网站:132
  • 快审网站:11
  • 待审网站:67
  • 文章:30846
当前位置:主页 > 最新资讯 >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承认:受人指使收费发表失实报道”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承认:受人指使收费发表失实报道”

发布时间:2021-06-22 00:06:01 浏览阅读数:

这个网长沙在10月26日,如果我有机会再次从事信息业,将遵守信息业的基本行动,公正、真实、客观、全面地报道信息,不被利益所诱惑。 前几天,湖南长沙第一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为了向办案民警表示自己能干、攫取越来越多的名利,受其指使,未经核实继续发表大量与中联重科比较的虚假报道,严重损害了中联重科的声誉。 陈永洲供认了自己的嫌疑事实,深表悔改,向中联重科、广大股东和自己的家人道歉,并警告同行者要以我为戒。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承认:受人指使收费发表失实报道”

这是记者25日从湖南公安机关获悉的。 目前,陈永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用罪被长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报道,年9月9日,中联重科股份有限企业向长沙市公安局通报。 年以来,新快报发表了与记者陈永洲签署的多份复印件,捏造事实诋毁中联重科,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商业信誉,造成了重大损失。 经过初步调查,长沙警方于9月16日正式立案侦查。 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10月18日,在广州警方的协助下,长沙警方在广州逮捕了陈永洲。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承认:受人指使收费发表失实报道”

警方初步透露,犯罪嫌疑人陈永洲,男,1986年8月出生,2009年大学毕业后进入新快报社担任记者至今。 从年9月29日至年8月8日,陈永洲根据他人提供的现成资料,未经核实,未经中联重科调查采访,根据自身拆解和主观臆断,捏造中联重科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畸形营销、销售和财务造假等问题,提出新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承认:受人指使收费发表失实报道”

民警称,年5月中旬,陈永洲接到中介电话,要求在他的签名上发表关于中联重科广告费的负面报道。 因为自己在出差,陈永洲请中介直接联系报社安排。 几天后,没看过自己发表的复印件的陈永洲注意到了这篇签名文章。 理由是“一年花5亿1300万元广告费中联重科畸形营销高烧不退”的文章发表后引起了巨大反响,中联重科不得不发表声明加以澄清。 他将原报道与中联重科的声明进行了比较,结果发现报社此前发表的文案实在是断章取义。 该文称,中联重科年度报告中产生的金额约为5.128亿元的广告和业务费等归类为广告费,中联重科吸引了多名公关人才进行异常营销。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社严格审核中联重科年度财务状况后发现,其中广告及业务费等发生额约5.128亿元,该费用除广告费外,还包括差旅费、市场宣传费等,广告费仅占其中的20%。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承认:受人指使收费发表失实报道”

民警称,年5月27日,陈永洲无视两家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对外发布的审计报告,在新快报中发表了题为“被中联重科再告财务造假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区涉嫌虚假销售”的报道,中联重科华中区涉嫌虚假销售和财务造假, 该报道对中联重科产生了极坏的影响,中联重科a股被迫停牌2天,引起监管机构、股东、社会知名人士、广大股东对企业财务、管理、销售的广泛质疑和批评,企业应发布公告予以澄清。 司法鉴定结果显示,企业a股、H股5月29日降幅超过领域平均跌幅,股价市值13.69亿元多,广大股东损失惨重。 对此,他担心是不是捅了笼子。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承认:受人指使收费发表失实报道”

证据显示,在发表与中联重科的对比报道期间,陈永洲多次收到他人提供的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的报酬。 特别是年6月、7月,在他人意向和周密安排下,陈永洲先后赴香港、北京,向香港证监会、香港联合所和中国证监会实名通报了中联重科。 中国证监会及时书面答复陈永洲,但经查实,未发现中联重科华中销售区销售财务造假,未发现中联重科明确公告与年报数据的矛盾情况,但中介认为负面影响已客观形成,达到预期目的,陈永洲有数家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承认:受人指使收费发表失实报道”

据陈永洲供述,他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相继发表的十余篇中联重科负面报道中,只有一篇半是在别人安排采访下完成的,剩下的都是别人提供现成的稿子,自己只是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编辑加工,有些还没看就新快了 我没有审查这些文案的真实性,但是为了在文案上做小改动,避免中联重科对我自己和我们新快报的追究,采用了很多模糊的术语。 此外,陈永洲根据他人意向,撰写了三篇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评论,经他人审查后,发表在为此特别注册的微博上,并被大量转发。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承认:受人指使收费发表失实报道”

关于自己的这些报道从门户网站等知名网站大量转载给中联重科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和巨大的经济损失,陈永洲承认这些报道对中联重科的信用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没想到影响会这么大。 他自己很清楚这件事有风险,明白了一切都必须死。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承认:受人指使收费发表失实报道”

陈永洲后悔自己的犯罪嫌疑,第一是为了金钱欲和出名而做的事,我被利用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违背了信息行动。 他说。 “我自己也在反省这些事件是如何出现的。 对现在的信息媒体来说,我可能并不孤独,但整个信息领域必须以此为戒。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承认:受人指使收费发表失实报道”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 br// h /

中国记录协会就新快报记者被逮捕一事发表了声明

中国信息网-10-24 16:51

  

网站的截图

中新网10月24日在中国计协网发表声明称,中华全国信息工作者协会24日在中国计协网上表示,中国协调继续关注新快报记者被逮捕一事,有关部门也对此表示重视。 我们希望湖南有关方面做出有司法根据、有说服力的证明。

新快报连续第二天发表声明,引起信息总局的关注

法制晚报-10-24 13:07

  

昨天《新快报》第一版

  

今天的《新快报》第一版

《新快报》连续第二天发表文章称,国家信息出版广电总局、中国协调备受瞩目

协调:刑事司法程序

与今天上午《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刑罚被捕相比,中国记录协会相关人士再次表示,支持记者正常采访活动,司法机关对记者谨慎使用刑事司法程序。

今天,《新快报》的头版大标题又请放人。 再次呼吁释放记者陈永洲,认为一切应在法律框架下处理,不能先逮捕后审查。

《新快报》10月23日在头版刊登报道,报道称,该报记者陈永洲因报道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问题被长沙警方带走跨省,原因是涉嫌损害商业信用。

长沙市公安局10月22日晚通过官方推特@长沙警事表示,《新快报》记者陈某因涉嫌损害商业信用,于10月19日被长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最新进展记录协会再次表明:对记者采取刑事司法程序

上午,记者被中方要求向湖南了解情况并反馈,但迄今未收到相关方面的情况反馈。

记者队伍需要科学规范管理,以领域自律和民事手段为主,刑事法律手段为辅,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才能使用刑事司法程序,记者队伍中必须慎重使用刑事司法程序。 协调相关人员说。

《新快报》的负责人上午告诉记者,长沙警方目前有几名在广州的办事员,正在向报社了解情况,但现在除了要求释放外,实在不能理解任何情况。

今天,中国新闻委员会中央宣传部介入《新快报》记者逮捕事件的标题副本被多家媒体转载。 记者观察到,中国新闻委员会中央宣传部介入逮捕《新快报》记者事件的消息来源不是中国新闻委员会和中央宣传部,而是中国联重科自身的单方面表现。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承认:受人指使收费发表失实报道”

随后,记者从接近中宣部的人士那里获悉,中宣部关注记者正常的信息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并关注此事的发展。

今天上午,长沙市公安局向记者表示,目前没有新进展,网上流传的今天移交检察机关等消息尚不清楚,事件目前进展正在调查中。

国家信息出版广电总局坚决维护记者正当合法的采访权益

据《中国信息出版报》今天头版报道,记者从国家信息出版广电总局、中国记录协会有关负责人获悉,总局关注事态迅速发展,坚决维护信息记者正当合法采访权益的中国协调要求公安部联系,确保记者人身安全,依法公正解决

国家信息出版广电总局信息新闻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信息出版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总局观察到《新快报》记者被判处刑罚的事件,并对事态的迅速发展表示关注。

目前,总局通过地方信息出版行政部门了解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公正稳妥地解决这一问题。 总局坚决支持信息媒体开展正常采访和新闻活动,坚决维护信息记者正当合法的采访权益。 我们也坚决反对各种滥用信息采访权利的做法,希望相关媒体能客观合理地报道此事。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承认:受人指使收费发表失实报道”

昨天,据中国协调维权处负责人介绍,中国协调于10月22日从《新快报》获悉此事,并从湖南、广东两地区推广部门了解相关情况,介入事件调查。 据中国有关负责人介绍,协调目前与公安部联系,要求确保记者人身安全,依法公正解决。 中国协调相关负责人也表明了坚决维持记者正常信息采访活动的态度。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承认:受人指使收费发表失实报道”

  

律师说

警察不得随意介入民事纠纷

记者今天上午采访了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知名刑律律师徐兰亭。 许兰亭律师表示,异地拘留或者逮捕的,警察应当持有拘留证或者逮捕证、案件协助函、就业证明等较为有效的证件,合作单位应当派员协助拘留或者逮捕。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承认:受人指使收费发表失实报道”

许兰亭认为,根据目前报道的情况,广东警方致电陈永洲,告知前一段时间陈家被盗有新进展,被带到警察局后,长沙警方将其逮捕。 那应该是长沙警方和广东警方事先做了信息表达,然后进行了合作。

许兰亭律师表示,据目前报道,长沙警方逮捕前,《新快报》和中联重科已提起名誉侵权诉讼,尚未有结果。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陈永洲报道的是单位派来的职务行为,那么警察在这种情况下抓人就等于介入了两家的民事纠纷,这种行为显然是不妥的。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承认:受人指使收费发表失实报道”

如果误抓了记者,应接受国家赔偿

许兰亭律师说,如果是公司派遣陈永洲进行的采访,陈永洲的行为应该属于职务行为。 但是,刑法中并未确定记者在履行职务行为时被认为涉嫌违法犯罪的,警察拘留或者逮捕前必须通知其所在单位的规定。

但是,如果最终认定陈永洲的行为确实是违法行为,是职务行为,其所在报社也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许兰亭律师说,无论在什么情况下,警察随便抓人都是没错的。 警方逮捕者必须事先进行深入调查,接到报警后不得随意逮捕。

如果最终认定警察误捕陈永洲,其行为将侵犯被捕者的合法权益,也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此外,直接负责人应受到内部的解决和惩罚。

发酵,发酵,发酵

《新快报》连续第二天在头版呼吁释放

《新快报》相关负责人今天再次向记者表示,记者报道的是职务行为,中联重科必须参与与新闻社会的交流。

23日出版的《新快报》以头版刊登的引人注目的标题,要求长沙警方释放因涉嫌损害商业信用而被刑事拘留的陈永洲记者。 另外,据说小报纸不管小,骨头穷,还是有2本。 从昨天到今天,时间成了网络最热门的话题。

今天,《新快报》的头版大标题又请放人。 再次呼吁释放记者陈永洲,认为一切应在法律框架下处理,不能先逮捕后审查。

事情会影响“/ S2 /”

中联重科股价连续第二天下跌

《新快报》记者被长沙警方带走一事发酵,事件主角之一中联重科a股连续第二天股价下跌5%以上。 开盘后,股价持续下跌,在记者发布消息之前,H股下跌近2%,a股下跌2.67%。

数据显示,今年2月以来,中联重科a股股价从10.44元/股持续下跌至腰斩,最大跌幅达52%,蒸发市值约340亿元。 今年以来,中联重科h股市值最多时下跌至数百亿港元。

事情的再生[/s2/]

《新快报》刊登了“中联重科再次被指控的财务造假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区涉嫌虚假销售”的文章,报道了中联重科去年在华中区涉嫌虚假销售的消息

中联重科会长助理高辉在微博上公布了陈永洲的记者证和身份新闻,称相关报道为虚假报道

报社、陈永洲本人因涉嫌侵犯名誉权向中联重科株式会社及高亮度提起诉讼,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立案

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涉嫌损害商业信用罪立案陈永洲

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发出了网上追击。 在此期间,陈永洲一直被蒙在鼓里,处于正常的业务状态

在报社正常工作的陈永洲接到警察的电话,说到目前为止要向他了解陈家被盗的事情

陈永洲和妻子一起来到约定的地方,结果被长沙警方带走了

陈永洲妻子委托的律师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陈永洲,了解了相关案件

《新快报》请记者陈永洲跨省刑诉发表声明,一面叫嚣放人(文/综合总公司等媒体报道) )。

本文:《“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承认:受人指使收费发表失实报道”

免责声明:东方之窗免费收录各个行业的优秀中文网站,提供网站分类目录检索与关键字搜索等服务,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工作人员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