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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联合发文: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

发布时间:2021-06-19 01:00:02 浏览阅读数: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群众实务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通知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用创新群众的务实做法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全文如下。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决策,处理大量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得到群众支持,凝聚了党心民心。 并且,一些地方和部门不同程度上存在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现象,引发了诸多信访问题,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公司改革、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信访问题突出,成为公众 (/S2 )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信访实务制度改革,牢牢处理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现实的好处问题,更加紧密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中办、国办联合发文: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

()/S2 ),着力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S2 ) )。

(一)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更加重视落实各项民生政策,优先保障民生支出。 对比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突出问题,加强顶层设计,使政策完全相关,全力推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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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完全确定决策机制和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建立人民提案征集制度,鼓励和诱惑人民群众为党和政府的实务献策。 对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利益决定的若干事项,应当以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考虑广大群众的利益。 健全重大社会稳定风险判断机制,建立社会稳定风险判断作为重大决策提出的前期流程和门槛,科学预测和综合判断决策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明确风险水平,制定相应的解决对策。 在判断中要充分听取信访、稳定维护、综合治疗等部门的意见。 切实确定纠错纠正机制,实时跟踪决策实施情况,及时了解优势相关公司和社会公众对实施决策的意见和建议,全面判断执行效果,决定是及时调整决策还是停止执行。 实行追究责任制度,违反决定规定,造成重大决定错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由谁决定,谁承担责任,大体上追究决策者的党纪政纪责任,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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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多次依法办事。 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各级干部率先学习法尊法守法的用法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事务,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工作的错误做法。 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矛盾纠纷,防止因闹而求处理、因访而谋私利、无理取闹。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不作为、乱为的,依法追究责任。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客观公正。 建立冤情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对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办案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严厉查处酷刑、暴力证据隐匿伪造等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司法公共的信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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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改善实务风格。 发扬追求真相、牢牢抓住真相、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处理突出问题。 总结干部进村入户、送政策送温馨服务、写民情日记、建立民情档案等方法,与群众一起分析研究处理实际问题。 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侈风气,不脱离群众与群众联系,为群众服务,不伤害群众处理问题,不出问题,更加密切党与集体的干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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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大众的需求表达渠道更加畅通、规范化

(五)健全开放透明的需求表达和处理方法。 完善民生热线、视频采访、绿色邮政、信访代理等方法,更加重视群众来信特别是第一次来信的办理,引导群众以信、电话、传真、视频、电子邮件等形式表达需求,以上 实行网上信访受理制度,大力推进阳光信访,全面推进信访新闻化建设,建立网上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若干事项处理手续,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的查询、可跟踪、可监督、可评价。 逐步推进信访若干事项进行群众满意度评价,将事务处理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提高信访公众的信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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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突出领导干部采访的要点。 把领导干部的探望作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重要制度,结合基层调查研究、深入联系、扶贫协助等,提高实务实效性。 省级领导干部每半年至少1天,市级领导干部每季至少1天,县(市、区、旗)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天,乡镇(街)领导干部每周至少1天来到信访点,接待按属地管理、等级负责的群众来访,并 在多次定点回访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采取定点回访、专题回访、有案回访、指导包案等方法,将行政资源集中在处理重大疑难杂症、核实施政得失、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审计讯问效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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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完整的联合访问运行办法。 按照一站式受理、一站式处理、批量处理的要求,市、县两级全部开展联合访问,减少群众访问价格,提高业务效率。 加强对进入联合信访场所责任部门的动态管理,确保信访问题突出的责任部门及时进入,信访问题明显减少的责任部门有序退出; 律师参与采访,疏导心理咨询,推进专业社会实务服务等第三方介入的做法,促进问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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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引诱群众依法逐步反映需求。 深入学习和推进《信访条例》,加快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 严格执行《请愿条例》关于属地管理分级的责任,由谁主管,谁负责。 依法及时、就地处理问题和疏导教育相结合,大体上要依法及时健全就地处理群众合理需求的机制,进一步加强属地责任,用合理合法的方法逐步表达需求 中央和国家机关来访受理部门作出回应,省级职能部门未反映需求,或者省级职能部门在解决中未超过法定解决期限,或者信访部分事项已经依法终止的,不予受理。 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依法遵守信访秩序,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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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逐一发挥法定需求表达渠道的作用。 按照涉诉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诉讼和信访分离,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处理,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法治终结制度。 各级政府信访部门不受理有关法律投诉的部分事项,将信访人按照规定手续报送有关政法机关,或者及时转发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完善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信访办理制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为群众提供方便高效的热情服务。 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需求表达方法,通过法律程序处理合理合法需求。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诉求,使人民群众在一切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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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实务机制

(十)完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 加强各级信访联席会议的综合协调、组织推进、监督落实等职能作用,整合资源,形成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力量。 根据实际需要,尽快调整成员组织构成和专业工作小组的设置,进一步确定各自的职责任务,建立相关工作制度,特别重视从政策层面研究处理带有倾向性、普遍性、合理性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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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健全处理特殊信访问题的机制。 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调解、疏散等方法,认真处理特殊疑难投诉处理问题,需求合理,思想教育周到,生活困难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要依法解决 建立信访制度,对疑难较多、杂文信访问题进行公开听证,促进信息投诉信息信访的若干事项进行规范复核工作,经审查认定结算的信访若干事项不再受理; 健全信访若干事项协商会议运营等制度,确定相关责任,加大解决三三期信访若干事项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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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健全统一调整审计监督事务处理信访若干事项的就业机制。 建立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信访办联席会议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加的督查监督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处理和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力度。 长期拖延、广泛相关、公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疑难问题,采用党委和政府审计机关具有对比性的做法,要点如下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支持信访部门审核,重视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处置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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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健全科学合理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和完善考核办法,综合考虑各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情况、人口数量、地区优势、信访总量、需求构成、处理问题质量和效率等因素,合理设置考核项目和指标,以信访数量多寡为标准简要考核,各地区预防和处理事业要点 多次评价和综合评价、高级评价和大众评价、平时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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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健全经常教育疏导机制。 认真研究把握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和规律,正确认识吸引群众教育快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正确解决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全球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建立与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心理预期。 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政务微博、民生微信、民情qq群等方法,建立与群众联系、察民情、顺应民意的新平台,提高做好互联网时代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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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面巩固基层

(十五)健全基层组织互联网。 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将越来越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基层,把问题处理到基层,解决矛盾 创新党组织设置,推进党的组织和事业的全面覆盖。 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为群众服务、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建立基层民主管理体制,实行党务公开、政府事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充分调动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 进一步加强乡镇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处理问题、消除矛盾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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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加。 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组织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教师、老军人等参与信访突出问题的处理和解决的相关工作。 发挥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人民团体的特点,组织吸引群众服务,维护群众权益工作。 通过制定引诱措施、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办公室等形式,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建立群众参与机制和激励机制,将群众的事业触角延伸到家家户户; 引诱村(社区)制定符合国家法律的村规民约,运用道德、习俗、伦理的力量调节关系,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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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着力解决社会矛盾纠纷。 把矛盾排除工作的重点从事后解决转移到事前预防上,做到发现快,解决好,控制好,解决好。 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加强新闻聚合拆解复核判断; 推进民情分解会、民情恳谈会等办法,让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新闻人员、调解员发挥应有的作用。 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模式,完善信访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实务体系,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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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s2/]

(十八)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职责。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输送到家庭的群众工作,创新群众工作作风,把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认真组织推进。 由主要领导负责,各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团结负责,贯彻一级抓一级、多层次落实的领导体制,为处理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提供组织保障。 加强解释责任,损害群众利益,引起信访突出问题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卸责任,不认真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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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加强舆论引导。 各级党委推进部门和信息媒体创新群众实务做法,高度重视正面推进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诱发舆论,大力推进党委和政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付出的艰苦努力、取得的巨大成果,处理群众合理需求,实现群众合法 选择典型例子,向社会揭露无理访问,违法凝聚滋事依法解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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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形势任务需要不断充实信访工作实力。 派遣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到信访部门、信访干部到基层一线完成锻炼制度; 选拔居民从业经验丰富的干部到信访部门工作,重视录用信访干部,深入开展信访干部交流工作,增强信访干部队伍活力,做好新形势下居民的工作,不断提高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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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要求,深入研究和正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新优势新规律新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负责任、有感情地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提高信访突出问题处理能力,从根源上预防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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