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之窗免费收录优秀网站,为了共同发展免费收录需做上本站友情链接,洞察目录网才会审核收录,不做链接提交一律不审核,为了避免浪费时间:收录必看!!!
  • 收录网站:132
  • 快审网站:11
  • 待审网站:67
  • 文章:30846
当前位置:主页 > 最新资讯 > “国务院发文:全国范围内宣传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

“国务院发文:全国范围内宣传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

发布时间:2021-06-15 03:36:01 浏览阅读数:

1月29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宣传上海自贸区可以复制改革试点经验。

通知指出,上海自贸试验区可以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大体上,除修改法律、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有关事项外,其他地区可以宣传的应当尽快宣传,全国范围内可以宣传的应当向全国宣传。

其中,全国范围内复制宣传的改革若干事项包括投资管理行业、贸易便利化行业、金融行业、服务业开放行业、事件后监管措施等。

其中,金融业包括个人其他经常项目下的人民币结算业务、外商投资公司外汇资本金意愿结算、银行大宗商品衍生品经销商交易的结算业务、直接投资项目下的外汇登记以及注册变更向银行的移交业务等。

此外,全国其他海关特别监管区域复制宣传的改革若干事项包括海关监管制度创新和检疫制度创新。

以下是通知全文。

国务院关于宣传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

国发〔〕6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定。 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一年多来,上海市和有关部门以精简与开放、开放相结合的制度创新为核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建立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为要点的贸易监管制度、 在建立以资本项目交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件后期监管制度等方面,完成了可复制、可宣传的创新,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上海自贸试验区可复制的改革试点经验将在全国范围内宣传。 现将几个事项通知如下。

“国务院发文:全国范围内宣传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

一、可以复印宣传的第一份复印件

上海自贸试验区可以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大体上,除了修改法律、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一些事项外,其他地区可以宣传的要尽快宣传,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宣传的要向全国宣传。 有关部门结合自身深化改革的各项事业,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复制宣传了一些经验和方法。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宣传以下内容:

“国务院发文:全国范围内宣传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

(一)全国范围内复制宣传的改革若干事项。

1 )投资管理行业)外商投资广告公司项目登记制、税务登记编号网上审查登记、税务登记编号网上自动编号、网上自愿纳税、纳税信用管理网上信用评级、组织机构代码实时编号、公司标准登记管理制度

2 )贸易便利化行业)全球维修产业检验检疫监管、中转货物产地来源证明管理、检验检疫报关无纸化、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出入境生物材料产品风险管理等。

3 )金融业)个人其他经常项目下的人民币结算业务、外商投资公司外汇资本金意愿结算、银行大宗商品衍生品经销商交易的结算业务、直接投资项目下的外汇登记及注册变更的移交银行处理等。

4、服务业开放行业:允许融资租赁企业兼营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允许外商投资信用调查企业设立股份制外资投资性企业、融资租赁企业设立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内外资企业生产游戏游艺设备

5 .案件中的事后监管措施:社会信用体系、新闻共享与综合执法制度、公司年度报告公示与经营异常清单制度、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制度、各部门专业监管制度。

(二)在全国其他海关特别监管区域复印宣传改革的若干事项。

1、海关监管制度创新:期货保税交割海关监管制度、国内外海关监管制度、融资租赁海关监管制度等措施。

2、检验检疫制度创新:进口货物预检验、分线监管制度、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查负面清单管理等措施。

二、高度重视宣传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深刻认识到宣传上海自贸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重要意义,把宣传工作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措施,积极转变政府管理理念,以开放促改革,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现实情况,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善等问题 要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逐步建立适应我国开放型经济快速发展要求的新体制新模式,开放改革红利,促进国际国内因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有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的新特征

“国务院发文:全国范围内宣传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

三、切实做好组织实施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把宣传相关体制机制改革措施实务化,建立健全领导机制,积极创造条件,扎实推进,确保改革试点经验生根,产生实效。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相关改革试点经验的宣传工作。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制定就业方案,确定具体任务、时间节点和可检测的成果形式,于年1月31日前送交商务部,由商务部汇总后向国务院报告。 改革试点经验宣传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发文:全国范围内宣传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

附件:1.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改革宣传的若干事项的任务分工表复印件

2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参考宣传的改革若干事项的任务表

国务院

年12月21日

附件1

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改革宣传的若干事项的任务分担表复印件

序列号

改革一些事项

负责部门

宣传范围

工商总局

全国

2006年6月

30天前

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人民银行

外汇局

商务部

文化部

各行业的监管部门

全国参考宣传

耦合放大开放

情况

海关总署

海关特别监督管理区域

2006年6月

30天前

质检总局

附件2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参考宣传改革若干事项的任务表

公司设立单一窗口执行

公司设立窗口集中受理

23年以内

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公共信用新闻服务平台,完善信用新闻、与信用产品采用相关的系列制度等

新闻共享与综合执法制度

建设新闻服务和共享平台,实现各管理部门监管新闻归集应用和全面共享的各部门联动执法、建立协调合作机制等

公司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清单制度

结合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采用市场化、社会化的方法对公司进行监督管理

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

通过支持引诱、服务购买、标准制定等制度安排,支持领域协会和专业服务机构参与市场监管

完善的专业监管制度

协助领域监管部门完善的专业监管制度;

结合开放状况的扩大

本文:《“国务院发文:全国范围内宣传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

免责声明:东方之窗免费收录各个行业的优秀中文网站,提供网站分类目录检索与关键字搜索等服务,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工作人员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