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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司法部:征地拆迁等重大案件一审应有人民陪审员”

发布时间:2021-06-14 11:21:01 浏览阅读数: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发布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宣誓规定(试行)》。 《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的重大案件,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议院审理。 检察机关法的工作人员和律师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不得担任审判员。 另外,人民陪审员被任命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后,必须公开进行宣誓。

“最高法、司法部:征地拆迁等重大案件一审应有人民陪审员”

7种人员不能成为陪审员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满28岁; 品行良好,公道正确身体健康。 担任人民陪审员通常必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学历,但农村地区和贫困远程地区德高望重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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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规定了三类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个是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二是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是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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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4类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被开除公职的;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去信用的被执行人名单的,因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的重大事件是陪审团

根据《办法》,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案件,除法律规定由法官单独审理或者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外,可以适用人民陪审团制审理。

  

涉及征地拆迁等重大事件的一审为人民陪审员(资料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一审案件,基本上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议院审理: 涉及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行政、民事案件; 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刑事案件;涉及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的重大案件。 上述案件中,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其他理由,当事人申请不适用人民陪审团制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不适用人民陪审团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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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公开宣誓

据本报报道,根据办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案件数量和陪审团工作的实际情况,查明本院法官员额三倍以上的人民陪审员名额,陪审团案件数量较多的法院也可以将人民陪审员名额设定为本院法官员额五倍以上。

审判员选任业务每五年进行一次。 审判员被任命为人大常委会后,必须公开宣誓。 人民陪审员说:“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团。 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陪审团职责,廉洁诚实,公正评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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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事实认定问题

根据实施办法,议院审理案件的人民陪审员在开庭前应当通过随机抽签的方法予以明确。 当事人有权向人民陪审员申请回避。 审判员必须全员参加联席评议,就案件的事实认定问题独立发表意见并表决。 审判员可以就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发表意见,但不参与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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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如果作为诉讼经纪人工作,将受到处罚

如果人民陪审员利用陪审团收受贿赂,充当诉讼经纪人,该怎么办? 对此,规定要点中确定,便利人民陪审员利用陪审团职务索取或收受贿赂,或者成为诉讼经纪人,向当事人介绍律师、判断、鉴定等中介机构的,将受到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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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受到惩戒的其他情形包括: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年内三次以上拒绝履行陪审团职责的、泄露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的、滥用职权的、徇私舞弊的、其他损害陪审团公信和司法公正的行为。

有上述情况的人民陪审员,经所在法院和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核实后,除依法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外,还可以在辖区内采取公开通报、纳入个人诚信体系不良记录等措施进行惩戒。 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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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省考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发布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根据试点方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北京、河北、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广西、重庆、陕西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明确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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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为了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好处,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不得向社会公开人民陪审员的住所和其他个人新闻。 实行陪审员制度所需经费列入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费预算予以保障。 《办法》规定,因人民陪审员参加培训或者审判活动,被其所在单位解雇,工资或者报酬待遇减少的,由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向其所在单位或者其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纠正意见。

“最高法、司法部:征地拆迁等重大案件一审应有人民陪审员”

注意者网综合北京青年报、新京报、本网、本网等报道

[/s2/]《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宣誓规定(试行)》(/S2/)。

最高法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北京、河北、黑龙江、江苏、福建、山东、河南、广西、重庆、陕西高级人民法院、法律界人士厅(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部署,确保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100号,《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办法》, 在这里印刷分发文件,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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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年5月20日

审判员制度改革试点实施办法

为了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增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公信力和司法公共的信服力, 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批准在部分地区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最高法、司法部:征地拆迁等重大案件一审应有人民陪审员”

第一条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满28岁

(四)品行良好,公道正确

(五)身体健康。

担任人民陪审员通常必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学历,但农村地区和贫困远程地区德高望重者除外。

第二条人民陪审员有权依法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接受职务保障等。

审判员必须忠实履行陪审团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实务秘密,公正评价,不能徇私枉法。

第三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二)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其他理由不适合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

第四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去信用的被执行人名单的;

(四)经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第五条基层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案件数量和陪审团工作的实际情况,查明本院法官会员人数三倍以上的人民陪审员名额,陪审团案件数量多的法院也可以将人民陪审员名额设定为本院法官会员人数的五倍以上。 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陪审团案件数量等现实情况,合理明确本院人民陪审员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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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期间,法官名额制改革尚未进行的情况下,法官员额暂时按中央政法特别编制的39%计算。

考试工作开始前已经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应当计入人民陪审员名额。

第六条人民法院每五年从符合条件的选民或者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选出本院法官会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新闻库。

当地选民名单是指人民法院辖区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时确认的选民名单。 当地常住居民名单是指人民法院辖区同级户籍登记机关登记的常住人口名单。 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案件的管辖范围明确对应的当地选民和常住人口范围。

“最高法、司法部:征地拆迁等重大案件一审应有人民陪审员”

第七条人民法院会同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 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会同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以适当的方式听取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较多的基层组织的意见。

第八条人民法院会同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从资格审查合格的候选人名单中以随机抽签的方法明确人民陪审员的人选,由院长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 人民法院应当将任命决定通知人民陪审员本人,将任命名单送交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并报上级人民法院阶段性备案,向社会公告。 相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将任命名单分阶段向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最高法、司法部:征地拆迁等重大案件一审应有人民陪审员”

第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建立人民陪审员新闻库,建立人民陪审员名单,抄送同级司法行政机关。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人民陪审员的专业背景情况,结合本院审理案件的主要类型,建立专业的人民陪审员新闻库。

第十条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每五年进行一次。 因人民陪审员退出等原因,人民陪审员人数低于人民法院法官会员人数三倍或者审判工作实际需要的,可以适当补充人民陪审员。 增补程序参照选任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被选为人民陪审员的应当集中进行公开宣誓。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案件,除法律规定法官单独审理或者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外,可以适用人民陪审团制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一审案件,基本上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议院审理

(一)涉及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行政、民事案件。

(二)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刑事案件;

(三)涉及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的重大事件。

前款所列案件中,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其他理由,当事人申请不适用人民陪审团制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不适用人民陪审团制审理。

第十三条第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当事人和行政案件原告有权向人民陪审员申请参加议院审判。 法院接到申请后,经审查决定适用人民陪审团制审理案件的,应当组成人民陪审员参加的议院进行审判。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本辖区的现实情况,合理明确人民陪审员人均每年参与审理的案件数量上限,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五条适用人民陪审团制审理第一审重大刑事、行政、民事案件的,人民陪审员在议院的人数应当大致在两人以上。

第十六条议院审理案件的人民陪审员应当在开庭前通过随机抽签的方法加以明确。

法院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可以从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候补人民陪审员,明确补充顺序。

第十七条当事人有权向人民陪审员申请回避。 审判员的回避,参照法官回避的相关规定执行。

审判员回避事由经过审查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从候选人中明确提出候选人。

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前将相关权利和义务告知人民陪审员,为阅卷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九条在审判过程中,人民陪审员有权依法参加案件调查和案件调解工作。 经审判长同意,人民陪审员可以在休庭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第二十条适用人民陪审团制审理案件,审判结束后,审判长应当立即组织议院评议案件。 立即评议有困难时,必须在卷中记录延期评议的理由。

第二十一条在议院评议时,审判长应当要求人民审判员陈述关于案件事实认定问题的意见,并对事实认定相关的证据资格、证据规则、诉讼程序等问题和观察需要的事项进行必要的证明,但不妨碍人民审判员对案件事实的独立评价。

“最高法、司法部:征地拆迁等重大案件一审应有人民陪审员”

第二十二条人民陪审员应当全员参加联席评议,就案件事实认定问题独立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 审判员可以就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发表意见,但不参与表决。

第二十三条在合议庭评议案件之前,审判长应当通过评议汇总介绍需要讨论决定的案件事实问题,必要时可以书面形式列出案件事实问题清单。

在议院评议案件时,通常首先由人民陪审员发表意见。

审判员和法官共同负责案件事实的认定,如果意见有分歧,必须根据多数意见认定案件事实,但少数意见必须写入笔录。 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多数意见有重大分歧,并且认为人民陪审员多数意见的事实认定违反证据规则,可能导致适用法律的错误和误判的,可以将案件提交院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复核。 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应当在审判文件中注明审判委员会的决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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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人民陪审员必须认真阅读评议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名。 人民陪审员应当审查审判文件原稿中的事实认定结论部分并签名。

第二十五条人民陪审员在议院参加案件审理的,应当作为议院成员在审判文件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人民陪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所在法院和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核实查明属实的,法院院长应当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

(一)因年龄、疾病、职业、生活等原因难以履行陪审团职责,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陪审团辞职的。

(二)被依法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三)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四)担任本法第三条所列职务的;

(五)其他不应当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形。

审判员被免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免职决定通知被免职的本人,将免职名单抄送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并报上级人民法院阶段性备案并向社会公告。 相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将免职名单逐步报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第二十七条人民陪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所在法院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核实,除依法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外,还可以在辖区内采取公开通报、纳入个人诚信体系不良记录等措施予以惩戒: 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法、司法部:征地拆迁等重大案件一审应有人民陪审员”

(一)通过人民陪审员资格审查提供虚假资料的;

(二)一年内三次拒绝履行陪审团职责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的;

(四)为利用陪审团职务索取或收受贿赂提供便利的;

(五)充当诉讼经纪,向当事人介绍律师、判断、鉴定等中介机构的;

(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七)有其他损害陪审团公信和司法公正的行为的。

第二十八条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考核和奖惩等日常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和同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

人民法院和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考试期间的执行职务要求改进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形式和要点的复印件。 具体培训制度由相关高级人民法院和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另行制定。

人民法院应当与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完善的合作机制,建立技术平台,为完善的人民陪审员新闻管理、随机抽选、均衡参与考核和意见反馈系统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十九条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所需经费列入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费预算予以保障。

因审判员参加培训或审判活动而被其所属单位解雇,工资或报酬待遇减少的,由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向其所属单位或其所属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纠正意见。

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不得向社会公开人民陪审员的住所和其他个人新闻。 审判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或者司法行政机关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

对破坏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港澳台居民担任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和程序另行规定。

第三十一条试点法院会同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根据《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本法,结合实务实绩,制定具体的实务方案和相关制度规定。 具体实务方案由相关高级人民法院、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统一汇总后,于年5月30日前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备案。

“最高法、司法部:征地拆迁等重大案件一审应有人民陪审员”

考试法院与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合作,制定实施方案,修改现有规范,搞好机制联系,从2009年5月开始全面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 年4月前,试点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分阶段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报告中期报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北京、河北、黑龙江、江苏、福建、山东、河南、广西、重庆、陕西等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法院)具体名单附后)。

第三十三条本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自公布之日起必须实施。原有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有关规定与本法不一致的,依照本法执行。

附件:

审判员制度改革试行法院名单

北京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

河北省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河北省沧平县人民法院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黑龙江

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大庆市诉胡路区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人民法院

江苏省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福建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

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枣庄市岗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章丘市人民法院

河南省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

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七星区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上思县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大新县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右江区人民法院

重庆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沙坪水库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法院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陕西省

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陕西省渭南市华阴县人民法院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人民法院

最高法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宣誓规定(试行)》的通知

北京、河北、黑龙江、江苏、福建、山东、河南、广西、重庆、陕西高级人民法院、法律界人士厅(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部署,确保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根据法( 100号,结合业务实际,《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宣誓规定(试行, 在这里印刷分发文件,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报告。

“最高法、司法部:征地拆迁等重大案件一审应有人民陪审员”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年5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宣誓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了推进司法民主,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行职务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民陪审员被任命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后,应当公开宣誓。

第三条人民陪审员宣誓仪式由人民法院和同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

第四条人民陪审员表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 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陪审团职责、廉洁诚实、公正评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五条誓师由人民法院院长或其委托的高级法官担任。

第六条宣誓场必须悬挂国旗宣誓开始时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宣誓者面对国旗,采取直立姿势,举起右手,握拳擦肩而过; 宣誓者以同样的姿势位于宣誓者的前方,每句话念宣誓词,宣誓者齐声重唱。 宣誓词宣读完毕,宣誓人念完誓言后,报出自己的名字。

“最高法、司法部:征地拆迁等重大案件一审应有人民陪审员”

第七条本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解释。

  

第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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