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境外NGO,不犯法你怕啥”
原标题:国外ngo,不犯法在害怕什么(金台锐评) ) )。
这样的法律可以更顺利有序地开展海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活动
五一节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备受海外媒体关注的法律——海外非政府组织的国内活动管理法。 这部法律在起草之初就引起了西方国家的一些担忧。 在法律通过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西方媒体对出台该法是否意味着中国收紧境外非政府组织( ngo )来华活动的政策,特别是境外非政府组织登记管理机构明确为公安部门等问题表示担忧。 但是,在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巡视员郭林茂引用的民间顺口溜,引得在场记者发笑:找警察难,不犯法怕什么?
中国是法治国家,国外的非政府组织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活动。 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件。 但迄今为止中国在这方面缺乏法律依据,这次立法只是补充了这门课。 此外,国外非政府组织的国内活动管理法还专门听取了在中国工作长达一年的国外非政府组织的意见,从二审向社会公布到法律通过。 可以说,这样的法律将使海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活动更加顺利、有序地展开,海外非政府组织的合法权益也将受其规范的引导,得到更充分、更有力的保障。
当然,制定该法也是对极少数打着交流合作旗号,在背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国外非政府组织的警告和威慑。 在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勇法工委坦率地表示,目前极少数国外非政府组织企图或已经执行了危害中国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事件。 不用说,任何损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世界上任何正常国家都不能得到许可。
将国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纳入法治轨道,是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每个国家对海外非政府组织都有不同的管理体制。 在法国等西方国家,其法律也有类似规定。 也就是说,境外非政府组织必须通过法律活动向所在地警察局提出申请,并得到法国内政部的批准。
其实,如果要去中国开展正常的公益、交流等项目,完全没有必要考虑这部法律是否会拖沓。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已有近万家国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活动。
因此,与其盲目不安,不如好好了解这部法律本身。 考虑到各方面因素,法律确保了充分的实施准备期,从法律颁布到正式实施的年1月1日,中间还有近8个月。 所以,中国欢迎和支持所有国外非政府组织来中国开展友好交流与合作,明明只要遵守中国法律就可以完全安心地活动,有什么可怕的呢?
本文:《“人民日报:境外NGO,不犯法你怕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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