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之窗免费收录优秀网站,为了共同发展免费收录需做上本站友情链接,洞察目录网才会审核收录,不做链接提交一律不审核,为了避免浪费时间:收录必看!!!
  • 收录网站:132
  • 快审网站:11
  • 待审网站:67
  • 文章:30846
当前位置:主页 > 最新资讯 > “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案洪振快拒道歉 最高法:已强制执行”

“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案洪振快拒道歉 最高法:已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21-06-11 15:03:01 浏览阅读数:

本社北京10月21日,记者21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社会瞩目的狼牙山五壮士后代葛长寿、宋福保分别投诉洪振快名誉权、荣誉权纠纷案,洪振快被告拒绝履行生效判决明确义务,被依法强制执行。 根据判决,两案一、二审判决书的文案摘要刊登在21日的《人民法院报》上。

“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案洪振快拒道歉 最高法:已强制执行”

据悉,年9月9日,洪振快在财经网发表文章《小学教科书狼牙山五壮士有许多不实之处》,对狼牙山五壮士的事迹细节提出质疑。 年8月17日,狼牙山五壮士两位幸存者的后代葛长生和宋福保分别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洪振快立即停止侵犯行为并公开道歉。 年6月17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两案作出一审判决,责令洪振快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道歉。 判决后,洪振快不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年8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洪振快的上诉,维持原判。

“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案洪振快拒道歉 最高法:已强制执行”

根据判决,洪振快必须在判决生效后3天内向媒体发表公告,向葛长生、宋福保道歉。 由于洪振快逾期未履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决定刊登两案判决书的主要复印件,所需费用由洪振快承担。

本文:《“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案洪振快拒道歉 最高法:已强制执行”

免责声明:东方之窗免费收录各个行业的优秀中文网站,提供网站分类目录检索与关键字搜索等服务,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工作人员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