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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对民营公司的不平等规定一律废止”

发布时间:2021-06-05 03:15:01 浏览阅读数:

根据人民日报客户端5月30日消息,5月3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民营公司房屋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并讲话。 周先生以习大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大总书记在民营公司座谈会上的重要演讲精神,逐步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产权和民营公司家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见的法治化经营者环境,经济优质快速发展

“最高法:对民营公司的不平等规定一律废止”

  

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方同华、朱建弟、刘庆峰、李光宇、陈乃科、姜明、梁稳根、熊建明、全国政协委员王均金,以及王玉链、毛熠、左晖、孙尚传、孙陶然、李占通、李宗松、余渐富、张文、柳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公司和公司家的合法权益,大力纠正产权冤案,大大提高了民营公司家的信心,应当向法院表示赞赏。 张先生感慨地说,一年前的5月31日,他被最高人民法院宣告无罪,这是他一生永远铭记的日子。 他相信法治阳光越来越持久地照耀中华大地。

“最高法:对民营公司的不平等规定一律废止”

民营公司的家们表示,他们对法治最大的期望是公平对待和平等保护。 针对目前民营公司在经营快速发展中面临的法律问题和困境,大家坦率地说,对进一步加强司法保护,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出了具体意见。 周强逐一记录,并据此。 他感谢大家实事求是,对人民法院进一步改进工作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 他说,要认真研究处理大家提出的问题,把对有价值的意见插手转变为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切实推进事业快速发展。 最高法院全面清理司法解释,一律废除与民营公司有关的不平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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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说,公司房子是整个社会的宝贵财富,是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大大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产权和公司家合法权益的保护,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习主席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和信心。 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大大总书记在民营公司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重叠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逐步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民营公司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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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调,要加强刑事司法保护,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义大体无二,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坚决依法保护公司人身财产安全。 要加强民商事司法保护,深化经济新业态研究,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推动服务创新快速发展。 巩固基本处理执行难的成果,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并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必须继续深入推进产权冤情案件的认识纠正工作,一起发现,一起纠正。 要更加畅通司法救助途径,健全多元化的纠纷处理机制,为民营公司提供更高质量、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必须充分挖掘运用司法大数据资源,为民营企业规避风险提供参考。 要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联等部门的信息表达协调,形成强大的合作力量,共同帮助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最高法:对民营公司的不平等规定一律废止”

工商联专职副主席、党组织鲁勇说,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习大大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平等保护民营公司和公司家的合法权益,使民营公司家体会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 全国工商联希望进一步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的交流合作,与各级法院建立同级工商联信息表达谈判常态化机制,共同营造促进民营公司健康快速发展的法治化经营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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