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之窗免费收录优秀网站,为了共同发展免费收录需做上本站友情链接,洞察目录网才会审核收录,不做链接提交一律不审核,为了避免浪费时间:收录必看!!!
  • 收录网站:132
  • 快审网站:11
  • 待审网站:67
  • 文章:30846
当前位置:主页 > 最新资讯 > “最高法发文规范死刑复核及执行程序 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最高法发文规范死刑复核及执行程序 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1-06-04 18:42:01 浏览阅读数:

打不开吗? 点击这里>; >; >;

央视新闻: 今天( 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文规范死刑复核和执行程序,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司法解释,上级人民法院向被告人发送依法制作的死刑审判文件时,应当告知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死刑阶段有权委托辩护人。

“最高法发文规范死刑复核及执行程序 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障死刑复核和执行程序中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告知上级人民法院在向被告人发送依法制作的死刑审判文件时,最高人民法院有权在复核死刑阶段委托辩护人,并对告知情况进行调查。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的,辩护人应当自接到委托之日或者受委托之日起10日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相关手续,并自接到委托之日或者受委托之日起1个半月内提出辩护意见。

“最高法发文规范死刑复核及执行程序 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规定还提出,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可以申请会见近亲属。 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许可,并在执行死刑前及时安排。 但是,犯罪者拒绝会见的情况除外。 犯罪分子拒绝会见的,应当记录在案,及时通知近亲属,必要时应当进行录音录像。

本文:《“最高法发文规范死刑复核及执行程序 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免责声明:东方之窗免费收录各个行业的优秀中文网站,提供网站分类目录检索与关键字搜索等服务,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工作人员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