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院再审判处李昌奎死刑”
发布时间:2021-07-04 19: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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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院再审判处李昌奎死刑
年08月22日21时27分
资料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昭通8月22日宣布,记者王茂盛李健飞昭通台苏燕(云南李昌奎案的案情和审判过程备受媒体和公众关注。 从8月22日上午8点30分开始,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昭通进行了该案的复审。 晚上9点20分左右,云南省高院再审判处李昌奎死刑。
2009年5月16日,云南巧家县村民李昌奎强奸19岁少女王家后,打掉3岁的弟弟王家红死亡,他于年一审被判处死刑。 年3月4日,在云南省高法终审中向李昌奎宣布死缓。
年7月1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重审“李昌奎”案。 云南高院以民事诉讼原告王廷礼、陈礼金(被害人父母)不服为由,向云南高院提起诉讼,作为再审的理由。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云南高院提出检察建议,认为原审被告对李昌奎的量刑较轻,应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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