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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回应朱令案:办案未受任何干扰”

发布时间:2021-06-27 19:27:02 浏览阅读数:

5月8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长微博,回应“朱令案”。

北京市公安局在微博声明中表示,“未能解决此案,我们至今仍深表遗憾”,朱令个人不幸表示“深表理解和同情”。

据该微博报道,1995年4月28日,清华大学本科生朱令令被确认为铊盐中毒。 5月5日,清华大学保卫部向北京市公安局通报。 该局“认定发生投毒犯罪的事实”,组成专门小组开展侦查工作。

但是,由于“近半年来,相关场所没有监控设施,犯罪痕迹物证不见了”,北京警方无法获得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

北京市公安局表示,工作中没有受到任何干扰。 “某些案件受侦查条件的限制,受证据灭失等客观因素的阻碍,最终无法侦查。 ’北京警方希望公众合理看待,尊重侦查规则。

北京警方于5月8日发表微博声明

以下是《羊城晚报》年4月29日关于“朱令案”的报道。

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因吸毒死亡的事件已经得出了初步结论。 19年前,清华大学的女学生朱令也发生了同样的惨剧。 朱令全身瘫痪,100%残疾,双眼近乎失明,在大脑迟钝的现在,如果不是当时的铊中毒,她可能过着完全不同的人生。

“北京市公安局回应朱令案:办案未受任何干扰”

多年来,朱令事件的许多疑点尚未完全弄清楚。 警方认定该事件是投毒的,但到底是谁投毒的? 事情到底为什么解决不了? 朱令的大学室友孙某,作为本案的唯一嫌疑人,于2005年发表了主张清白的声明,使本案更加混乱。

最近,朱令的父母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最大的愿望是早日公开事件的新闻。

a .三大悬念

1995年底,朱令的室友孙某被警方列为本案的唯一犯罪嫌疑人。 1997年4月2日,孙某被北京警方带走审问,持续8小时后被家人收养。 1998年8月26日,警方称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孙某与朱令中毒事件有关。 2007年,公安部办公厅在给政协委员的信中表示,北京市公安局文保处于1998年破案,并妥善答复了当事人家属。 但是朱令的父母没有通知过公安机关此案已经结束,他们一直在等待调查结果。

“北京市公安局回应朱令案:办案未受任何干扰”

a.01 .为什么两年后要突然审查孙某

1995年4月底,朱令被查明为二次中毒,公安部门介入调查。 同年夏天,警方前往朱令父亲所在的单位调查朱令父亲与孙某父亲的关系,通知朱令家人“只剩下一张窗户纸”。 清华大学派出所所长李慕成也曾通知朱令父母“有对象”。 到了1996年2月,北京市公安局有关领导向朱令家属表示,案件侦查难度较大,仍在努力中。 之后就没有了。 直到1997年4月2日,警方突然对孙某维进行了突击审判。

“北京市公安局回应朱令案:办案未受任何干扰”

这个过程也体现在孙某发表的声明中。 孙先生说:“之后,由于朱令的家人一直广泛地向大家讲话,我们也听到了一些以前不知道的事件。 1997年3月,朱令家人致函北京市公安局长,指出学生即将毕业离校。 其中很多人出国留学。 这个案件必须尽快侦破,才能释放犯人……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朱令中毒两年多公安机关突然对我进行了突击盘问。”

“北京市公安局回应朱令案:办案未受任何干扰”

朱令的父亲吴承之对孙氏的这些发言表示怀疑。 “我们没有和别人说过‘寄信’的具体时间。 孙先生是怎么知道的? 我觉得这是她的“背景”不一般。 ”外界传言,孙子有家世显赫,亲属曾担任北京市领导职务。 吴承之认为,孙某没有进一步调查是多亏了家庭关系。

“北京市公安局回应朱令案:办案未受任何干扰”

a.02 .为什么事件结束了

1998年8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会见了朱令的家人,确认了朱令中毒的事实。 此后,警方没有就此事件发出新消息。 但是,2007年9月17日,公安部办公厅称事件于1998年8月结束。

孙先生在声明中表示:“1998年8月,警方宣布解除对我的嫌疑,他们承认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我与朱令中毒有关。” 但是,当时帮助朱令的中学同学贝奇城认为,警方没有解除过嫌疑。 他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官方的理由只是证据不足。 吴承之向记者表示,1997年4月初,北京市公安局退休民警王补专门找到了他们,明确了罪犯应具备的几个条件。 1995年2月20日至3月3日,可以接触朱令的饮食、起居,可以偷偷投毒。 熟悉朱令的活动规律、生活习惯,掌握投毒的时机和场合; 了解铊盐的毒性、毒性; 可以接触铊盐; 有作案动机; 有异常的表现。 王补的这句话进一步加深了吴承之对孙某的怀疑。

“北京市公安局回应朱令案:办案未受任何干扰”

负责此次事件的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名民警李树森于2006年对记者表示:“此次事件的调查工作有一定的结论,我个人不想回答。 从公安机关的纪律来说,我不应该发表意见。 这件事很敏感,过去那么久了……”直到正文发布消息时,羊城晚报记者才联系上李树森。

“北京市公安局回应朱令案:办案未受任何干扰”

a.03 .为什么新闻公开中没有以下内容

吴承之告诉羊城晚报记者,这几年不断追问,公安部门的回复一直在“调查中”。 公安部办公厅在给政协委员的提案信中表示,“1997年10月23日,北京市委政法委书记强卫同志组织召开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三长会议”。 会议认为,这一事件社会稳定,需要妥善解决。 1998年1月,市公安局阶段性向中央领导同志报告情况,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经强卫同志批准,1998年8月25日,市局文保处解决此案,并妥善答复当事人家属。 ”。 朱吓了父亲一跳,但目前公安机关没有通知朱家这件事已经结束。

“北京市公安局回应朱令案:办案未受任何干扰”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新闻公开条例》正式实施。 朱令家属向北京市公安局提出申请,要求公开朱令急性铊中毒事件的侦查过程和结果。 5月30日,北京市公安局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公开的其他情况”为由,对此申请发出了“不公开政府新闻的告知书”。 之后,北京市政府正式进行复议,决定取消北京市公安局的非公开决定。

“北京市公安局回应朱令案:办案未受任何干扰”

2009年,朱令家属在律师陪同下再次要求北京市公安局公开案件新闻,了解案件侦查进展,受理工作人员表示有必要咨询领导后予以答复。 那之后又过了几年,但还没有后续。

日前,朱令家属与律师取得联系,他们再次提出新闻公开申请,如无回复,通过法律途径再次投诉无果,可以起诉。 朱令父亲说,他们不想放弃。 “我不知道不公开的理由,不能接受其结果。 争取破案和结果的新闻公开,是我们现在最大的愿望。 ”

“北京市公安局回应朱令案:办案未受任何干扰”

b .记者调查

朱令当时清华的同学中,有常年默许朱令的人。 王一风就是其中之一,他在这个微博上开设了账户,专门发表了朱令和相关新闻。 过去近20年了,王一风还记得当时清华大学化学实验室的人员及其管理情况,认为孙某是唯一能近距离接触有毒试剂铊和朱令的人。

“北京市公安局回应朱令案:办案未受任何干扰”

b.01 .谁能用“铊”下毒?

孙先生在2005年的声明中指出,能够解除铊的不仅仅是自己。 他说老师实验用的铊溶液已经是别人准备好放在桌子上的,他说清华化学系采用铊试剂有很长的历史,其他系的实验室也有“铊”。 对此,王一风回忆说,当时有2名教师(李隆弟和儿童爱军)、3名女研究生) 87班、女学生陈某、88班、女学生赵某、89班的女学生朱某) 7人能够接触到“铊”。 其中一人是90级男生吴某,另一人是孙某,“女研究生住在另一幢大楼里。 只有孙某可以近距离接触朱令的日常用品。 ”

“北京市公安局回应朱令案:办案未受任何干扰”

孙先生在声明中说,哥哥向化学系实验楼借了照相机,在工作时间去了,拿走了带有骷髅标记的有毒试剂后放回原处。 之后,重复了好几次,但每次都没有人听。 这表明实验室有毒试剂的管理不严格。

但是,王一风认为孙某哥哥的行为证明了不擅长铊毒性的人不会吸毒,他说:“如果非化学系的人偷有毒物质,他会拿什么? 当然是氢氰酸钾等众所周知的毒药,但必须在实验室里找一会儿。 我想为了迅速进行盗窃,会像孙某的哥哥一样带一瓶有骷髅标记的药品。 这个瓶子是铊的可能性有多大? 基本上为零。 化学系有那么多有毒的东西,为什么会带铊? 因为铊盐无色无味,即使下毒也很难被发现。 拥有者对铊盐的理化毒性非常了解。 ”朱令班的副班长也说:“对于‘铊’,很多化学专业的人可能不太了解。 由于现代化学的分支又多又细,很多药品如果不是上课和科研需要的话,就无法知道其性质和分子式。 ”

“北京市公安局回应朱令案:办案未受任何干扰”

b.02 .“铊”在当时并不是“烈性毒品”

孙先生说,在向学校党办展示哥哥录像的第二天早上,学校实验室突然进行了很大的维修,对所有药品进行了严格的分类管理,并对有毒试剂进行了上锁。 她说清华大学不想承担责任。 当时一位校董会领导对孙某及其家人说:“在朱令中毒的事件中,清华多次反省,认为校方没有任何责任。”

“北京市公安局回应朱令案:办案未受任何干扰”

王一风告诉记者,有上万种化合物可能危害人类,化学类药品管理不能分别用剧毒药品进行管理。 《铊》当时也不是受剧毒药品管制的,所以清华对化学品管理不负责,当然可以更严格一些,但清华没错。 ”

羊城晚报记者近日访问清华大学化学楼时发现,两个入口严格守卫,只允许化学系学生和外系借阅实验室同学进入。 化学系的几个系的学生告诉记者,这种管理措施不是暂时的。 有同学说:“1995年以后,学校是这样管理的,积分药品是专门保管的。 通常,实验室里通常不放置药品。 老师从药品库中准备药品并取出。 ”另外,对于需要经常接触各种药品的化学系研究生来说,自我行为更为重要,“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的化学实验室,基本上所有试剂都是有毒的,浓度大的都是致命的,特别是从事有机化学研究的,都是常见的 新生在进入化学系之前接受过实验室的安全培训,都有一定的安全标准。 ”刚做完实验的化学系研究生说。

“北京市公安局回应朱令案:办案未受任何干扰”

b.03 .“发送新闻的纲要”引起波澜

2006年1月29日,自称孙某同学的人匿名在本网上发表了文案“孙某同学:孙某辩护的真相”。 表示孙某在网上发表声明是一起精心策划的集体行动,并公开了孙某在发表声明前发给朋友的《发送新闻纲要》,指导如何配合投稿。 之后,孙先生查阅文献,要求说明朱令中毒等,与同学的部分通信记录清晰了。 随后,据贝奇城报道,这些通信记录是匿名黑客入侵孙某同学的信箱进行拦截的。

“北京市公安局回应朱令案:办案未受任何干扰”

王一风说,他在清华校友网内部讨论时,多次要求与《投稿纲要》有关的几位同学证明或澄清这一《纲要》,但未得到任何正面答复。 孙某还明确让闺蜜无视王一风的邮件,王一风对羊城晚报记者说:“这些邮件是真的。 “写作大纲”也是真的。 之后,他们在清华出生的网络上不再和其他同学联系。 相关人员之间已经没有交往的人很多。 ”

“北京市公安局回应朱令案:办案未受任何干扰”

王一风还向羊城晚报记者提供了一个细节。 清华大学在1994年9月入学一个月后,朱令的眼睛突然暂时失明,之后几天视力模糊。 因此,朱令在学校医院接受了眼科检查,但当时没有检查出原因,但之后渐渐好转。 相隔一段时间,又发生了同样的发作; 这次引起朱令的重视,她特意在清华大学指定医院北医三院的眼科检查,但专科眼科医生还没有明确任何原因。 王一风认为,以前视力的变化,现在分解后很可能有人在朱令的隐形眼镜消毒液里下了毒。

“北京市公安局回应朱令案:办案未受任何干扰”

朱令的现状

生活不能自立全靠父母照顾

1973年11月24日,朱令出生于北京一个知识分子家庭,有一个比她大四五岁的姐姐吴今。 (北京大学生物系的学生,1989年春季在野三坂旅行时意外去世)。 朱令从小学钢琴,15岁开始学古琴。 1992年,她报考清华大学化学系,多余的她是清华大学民乐队的主力选手,也是北京市游泳二级选手。

“北京市公安局回应朱令案:办案未受任何干扰”

一踏入朱令家,就会觉得时间空凝固了20年,陈设简陋,墙壁斑驳。 在昏暗的光线中,一切似乎还停留在20世纪90年代。 现在39岁了的她,生活起居靠父母,老人大部分时间都花在照顾朱令和跟踪真凶上。

说起女儿每天的生活,吴承之罕见地活跃起来。 “每天醒来后我会起来帮你。 首先打扫气管。 雾化,祛痰,冲洗肺部后注入胰岛素,满勺早餐给你。 ’康复训练也是朱令每天的必修课。 屈膝的动作光靠她的力量是做不到的。 70岁的父母齐心协力帮助。 父亲站在前面扶着轮椅上的女儿和膝盖,母亲朱明新在后面紧紧地扶着女儿的腰以防受伤。 朱令父说:“不锻炼是不行的。 前年住院后小腿像棍子一样瘦”。

“北京市公安局回应朱令案:办案未受任何干扰”

朱令差不多每年住院,少则半个月,长则半年。 的感冒,她在重症监护室住了10个月,消费了60多万元。 “不生病就好,但生病就要花钱。 ’由于那次感冒引起肺部感染采用了呼吸机,她至今只能吃流质食物。

2004年,朱明新在家跌倒,脑血管破3根,颅骨破钛合金补位。 说起那件事,吴承之觉得很幸运。 “医院的医生很清楚命令,乍一看像她妈妈。 主任医生马上从家里来,我们还没付钱。 医生已经做了开颅手术。 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这真是托令的福! ”

“北京市公安局回应朱令案:办案未受任何干扰”

两位老人的乐观坚强打动了别人。 在他们眼里,“看起来像弯了60次膝下蹲”、“今天左右脚踢得更好”……女儿的进步都很宝贵。

在父母的照顾下,朱令平安地度过了这几年。 但是,对于未来,两位老人依然很担心。 “我们希望从现在开始观察自己的饮食,尽量长寿。 如果我们没了,朱令该怎么办? ”

■对朱令中毒事件的回顾

1994年11月24日,朱令不明原因发病,四肢疼痛,病因未能确诊,随后病情好转出院。 1995年3月9日,朱令再次不明原因发病,到北京市协和医院就诊。 3月15日,朱令症状恶化,开始出现面部肌肉麻痹、眼肌麻痹、自发呼吸消失。

1995年4月10日,朱令的高中同学、北京大学力学系的学生贝奇城将病症翻译成英语,通过网络发送求助电子邮件,回复大多认为朱令是铊中毒。 但是协和医院不能进行相关检查。 4月20日,朱令的父母找到了可以检查铊中毒的陈震阳教授。 后者立即出具了检测报告,朱令两次判断是铊中毒,判断有人下毒,建议普鲁士蓝解毒。 但此时,朱令的神经系统已经受到了严重的损伤。

“北京市公安局回应朱令案:办案未受任何干扰”

1995年4月28日晚,朱令父母向清华大学保卫科通报。 但是,保卫科第一时间通知了朱令室友,要求他遵守证据。 4月28日至5月7日,朱令宿舍发生盗窃案,朱令洗漱用品丢失。 之后,朱令事件没有进展。

1997年4月2日,警方突然召见孙先生,询问8个小时后,孙先生被家人带回。 之后,警察就没找过孙某。

2005年12月30日,孙某在网上发表声明主张清白,同学以真名或化名回复支持。

2006年1月29日,一名自称孙某同学的人匿名在网上发布副本,公开孙某在网上发表声明前发给朋友的《新闻大纲》,指导如何配合投稿。

朱令案过了追诉期了吗?

律师说在一定条件下对犯罪者的追诉没有时间限制

朱令中毒事件已经过去19年了,过了事件的追诉期了吗? 朱令律师就此表示,我国刑事诉讼最长追诉期为20年,但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依照刑法规定不受追诉期限制,且被害人在追诉期内 他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必须立案立案的,同样不受追诉期的限制。 刑法还规定,过了追诉期,有关机关认为有必要追诉的,可以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追诉。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具备条件的,对犯罪分子的追诉没有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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