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2015年前实行阶梯水价 第3级涨至3倍”
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文部署各地加快建立完善的居民梯级水价制度
为了引导居民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近期,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完善的城镇居民用水梯级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全面实施城镇居民梯级价格制度。
指导意见认为,建立完善的居民阶段水价制度,要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诉求为前提,以居民用水评估方法改革为线索,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完善保障等措施,逐步发挥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
指导意见指出,到年底,设市的城市要大体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具备实施条件的建设城镇也应积极推进。 各地必须设置三级以上的楼梯水量。 一级水量大致以覆盖80%居民家庭顾客的月平均用水量明确,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诉求。 二级水量大致为涵盖95%居民家庭顾客的月平均用水量,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诉求; 第一、二、三阶段的水价按1:1.5:3以上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区应进一步拉大价差。
指导意见认为,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必须全面推进价格公开,严格进行价格监督审查,依法履行听证程序,自主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水价制定和调整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指导意见认为,各地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必须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的经济负担能力,通过减免优惠水量、增加补贴等途径,避免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因阶梯水价的实施而下降。 地方要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限期完成一户一表的改造。 今后,在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的同时,必须建立阶段性的水价制度。 实施了阶梯水价的城镇,必须更加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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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委提出指导意见:到年底全面落实阶梯水价
年01月03日09:18来源:中国信息网
中新网1月3日电据央视官方推特央视消息,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今天发表指导意见,要求到年底,所有市城市基本全面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发改委表示,阶梯水价的首要目的是合理用水、节约用水,而不是多提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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