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外国永久居留权公民未被要求注销国内户籍”
据京华时报报道,加拿大当地时间8月22日,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回应称,近期媒体未在移民时注销中国户口,回国后被公安禁止出境。 总领事馆表示,中国公安边防机关取得了外国永久居留权,但不限制未注销中国户口的内地居民出境。 中国现行法律没有要求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本国居民注销国内户口。
最近,有媒体刊登了移民时没有注销中国户口,回国后被公安禁止出境的报道。 据悉,中国进出境管理部门几年前在海关采取行动,检查拥有外国居留权的移民的国内户口,发现未按规定注销户口的,应当禁止出境,返回原居住地注销户口后予以释放。
新闻刊登后,加拿大当地华人社区和个人纷纷致电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进行核实和咨询。 当地媒体对此进行了持续的讨论和跟踪解体,报道在中国人中引起了巨大反响。 驻多伦多中国总领事馆向权威部门了解并澄清。
总领事馆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的规定,在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因此,当事人必须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注销户籍。 (钟欣) )。
>; >; 依法禁止出境的情况
总领事馆也列举了中国边境检察厅依法禁止出境。 中国公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况的,边检机关依法阻止出境。
(一)未持有比较有效的出入境证明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刑罚尚未执行或者被宣告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决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禁止出境的;
(四)因妨碍国家(边)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停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未达到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出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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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居留权是指个人有权在某个国家永久居留,但不享有公民权,不等同于加入国籍。 [/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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