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立法实行宪法宣誓制度”
中新网北京6月24日电(记者郭金超马海燕)第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24日开始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 根据草案,中国计划以立法形式正式规定宪法宣誓制度。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国家公务员在任职期间向宪法宣誓是世界许多国家普遍采用的制度。 据统计,有成文宪法的193个国家中,确定相关规定的有177个。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向宪法公开宣誓。 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草案将扩大宪法宣誓制度的适用范围,纳入一府两院〔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
但是,草案暂时没有将所有公务员纳入该制度的适用者范围。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就决定草案向会议作证时表示,根据现行公务员法的适用范围,公务员还包括中共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等机构的工作人员。 这些机构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性质、承担任务,特别是履行职责方面存在明显差距,是全部纳入该制度的适用范围还是部分纳入,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
草案还对宣誓活动的组织、基本规章、宣誓仪式的地点等作出具体规定。 例如,关于宣誓活动的组织,决定草案分为三种情况进行了规定。 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宣誓仪式、情况,分别包括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等负责组织的情况等。
根据决定草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等,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后,举行宣誓仪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组成
决定草案还提出了适用于所有宣誓者的65个文字的誓言。 这65字誓言,我发誓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尽职尽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自觉接受监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而奋斗。 (完) )。
本文:《“中国拟立法实行宪法宣誓制度”》
免责声明:东方之窗免费收录各个行业的优秀中文网站,提供网站分类目录检索与关键字搜索等服务,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工作人员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