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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对宋山木强奸案终审维持原判”

发布时间:2021-07-04 03:09:02 浏览阅读数:

新闻记者黄学民报道宋山木强奸案骚动一年多,10月14日下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作出终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审。

与宋山木发生性关系的受害者没有主观愿望

去年12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对宋山木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宋山木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刘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4205.87元。 宋山木不服一审判决向深圳中院上诉。

事件发生第二天,受害者举报被宋山木强奸。 在庭审中,据多名证人称,被害人刘先生在事发后返回住所后的言行表现; 主动告诉宋山木男朋友被性侵犯; 事件发生第二天凌晨选择报警,公开如此重要的个人隐私的事实。 也可以排除刘先生从宋山木身上谋取金钱利益的动机。 因此,受害者没有主观愿望自愿与宋山木发生性关系。

“深圳中院对宋山木强奸案终审维持原判”

现有证据表明,事实不再需要对双方撒谎

深圳中院审理认为,本案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宋山木强奸被害人刘某的事实,被害人陈述稳定,包括双方对话在内均有详细陈述,陈述副本符合被胁迫下的反应,可以得到相关证据的支持和解释

在本案二审中,宋山木对自己和刘某提出了测谎。 法院认为,测谎测试是为侦查提供方向的手段之一,测试结果不是排他性的,也不能作为证据采用。 现有证据能够说明案件事实的,不需要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测谎测试。

关于宋山木的《雷人雷语》,有网友认为强奸罪成立是宋山木个体的悲哀不是全中国男人的悲哀

据此,深圳中级法院以宋山木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成立为由,依法驳回上诉,终审裁定维持原审。 听到终审判决的结果,宋山木在法庭上非常兴奋。 他说:“我必须陈诉自己的意见。 如果你不告诉我就带我走,我会撞到头死在法庭上。” 法官让他发表意见后,宋山木说:“法院仅凭受害者的陈述来定罪我,是全中国男人的悲哀。” 对于宋山木的《雷人雷语》,很多网民进行了反驳。 一位网友认为,被判刑只是该个人的悲哀。

“深圳中院对宋山木强奸案终审维持原判”

宋山木还不服终审判决,他表示必须起诉,并坚持到底。

情况的再生

在月经期间受害者被强奸

受害者刘先生是深圳山木培训中心的员工,2009年12月底进入公司。

法院称,去年5月3日下午,刘氏提出辞职。 当晚7点30分左右,宋山木挽留刘先生无果后,要求刘先生在深圳市罗湖区太白路北松泉公寓3栋809室打扫卫生。 之后,宋山木威胁刘先生,用手脱下刘先生的衣服。 刘先生不得不按照宋山木的指示拍裸照。 宋山木知道自己在生理期,和刘某强制做爱。

“深圳中院对宋山木强奸案终审维持原判”

刘先生答应第二天6点向深圳市南园派出所报警。 5月12日,宋山木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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