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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发布时间:2021-06-24 09:18:02 浏览阅读数:

最近,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试验区范围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4个海关特别监管区域,总面积28.78平方公里。

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顺应世界经济贸易快速发展的新趋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术的重要措施。 首要任务是探索我国对外开放的新途径和新模式,加快政府职能和行政体制改革的转变,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优化,实现开放促进快速发展、改革促进创新,形成可复制、可宣传的经验,为全国快速发展服务 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助于培育我国面向全球竞争的新特征,与各国合作构筑快速发展的新平台,拓展经济增长的新(/(/k0 ) )区间,打造中国经济的升级版。

“商务部: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今年上半年,商务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草案)》,并报国务院批准。 主要文案包括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投资管理模式创新、扩大服务业开放、加快贸易快速发展方式转变、深化金融业开放创新、建立与试验区相适应的监管等制度环境等。 7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大致通过了该方案草案。

“商务部: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为了加快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政府职能转变,探索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创新对外开放模式,国务院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试验区审议批准和决定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和若干事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将在完成相关法律手续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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