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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发布薄熙来案一审五日庭审通稿”

发布时间:2021-06-24 01:33:02 浏览阅读数:

  

薄熙来的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件,经最近5天的公开开庭审理,于8月26日13时04分一审审判结束,法庭依法择期宣判。 这是8月26日的审判现场。 总公司记者谢环驰摄影

本网济南8月26日(记者霍小光、杨维汉) )审判结束,议院休庭后依法评议,择日宣判。 随着审判长、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旭光锤击,薄焕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公开开庭近5天,26日13时04分,一审结束。

22日上午8时43分,审判长宣布薄焕来案开庭审理,告知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与诉讼权利相关。 公诉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增胜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焕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三罪,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和辩护人分别询问被告人。

“新华网发布薄熙来案一审五日庭审通稿”

审判部在起诉书中对被告人薄焕来的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罪等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 对徐明、王正刚、王立军(被判刑)等证人出庭作证,检察人员、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出庭作证的证人进行了交叉采访。 检察院宣读了法国人德维尔、张晓军等相关证人的证言,法庭上侦查机关播放了证人薄谷开、唐肖林的同时录音录像、涉案房产幻灯片等视听资料,展示了物证照片、相关书证以及被告人的薄熙来的口供和自己 检方还出示了综合证据,证明破案的经过,以及被告人薄焕来没有自首、供认和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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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及其辩护人询问证人,就相关事实和证据发表意见。 被告薄焕来就指控的第一个事实,为与我无关的印象模糊等进行辩解,大多不承认指控,但没有提出否定指控事实的证据。 辩护人对证人证言的真实性、相关证据的合法性等发表了证据意见。 检察机关据此确定提交法庭提交的相关证据,来源明确、合法、文案真实、结合全部案件证据,足以认定被告人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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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辩论阶段,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检察院宣读公诉意见书,被告人薄熙来进行90分钟自我辩护,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辩护双方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发表了意见。

公诉人指出,经过法庭举证和证据确认,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犯罪的事实清楚,充分说明证据确实充分。 公诉人强调,犯罪事实是客观的,不会随着被告人的主观意愿而转移; 认定犯罪事实,以全部案件的证据为根据,否定客观存在的犯罪事实,想推翻也是徒劳的。 检察院向法庭提出,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国家法律,被告人犯罪极为严重,不认罪,不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应当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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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薄熙来在讨论中以不知道与自己无关的证人的证词不合理等为由否定了起诉的指控。 辩护人从被告人的犯罪动机、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取证过程的合法性等角度发表了辩护意见。 审判长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

辩论结束后,法庭将保证被告人充分行使最后陈述的权利。 被告人薄熙来作了最后陈述。 之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择日宣判。

审判结束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发言人表示,法院将认真全面审查案件证据材料,充分考虑双方意见,根据事实和法律在议院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作出判决,判决时间另行公告。

案件开庭审理期间,被告人薄焕来在审判中情绪稳定。 被告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各界群众等100多人旁听了审判。 法庭旁听秩序井然。

经薄熙来本人同意聘请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与被告人会见了20多次。 薄焕来的辩护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贵方、王兆峰在庭审结束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本案侦查阶段,被告人家属代理聘请了包括我们在内的多名律师。 最后,经被告人本人选择确认,聘请我们俩为他辩护。 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被告人将继续直接聘请我们作为辩护人,并出庭为他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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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贵方表示,我们依法查阅了所有文件,复印了相关证据,多次会见被告人,并就辩护思路等与薄焕来充分交换了意见。 在法庭上,我们依法为薄熙辩护,依法维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在这几天的审判中,我们首先围绕公诉人指控的罪名和相关诉讼程序进行辩护。 特别是针对被告人和我们认为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的问题,我们逐一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了辩护意见。 审判体现了辩论平等,对被告人的自我辩解、陈述以及辩护人提问、质证、辩论等辩护权利给予了尊重和保障。 对律师来说,为涉嫌犯罪的高级官员辩护和为普通人辩护本质上是一样的,要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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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在案件侦查阶段,办案人员调查了97位相关当事人和知情人士,掌握了大量证据,并依法告知薄熙来委托律师的权利。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起诉被告人、收集有罪口供进行了观察,并对其合理辩解依法进行了研究认定。 检察机关依法告知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安排负责人协助辩护人查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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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的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件,经最近5天的公开开庭审理,于8月26日13时04分一审审判结束,法庭依法择期宣判。 这是8月26日拍摄的审判现场。 总公司记者谢环驰摄影

薄焕来的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件由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于今年7月25日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管辖,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组成合议庭,及时向被告人发送起诉书副本,告知相关诉讼权利。 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8月14日,议院组织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召开审前会议,就案件管辖、回避、公开审理、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提取新证据、排除非法证据等与审判有关的问题向辩护方双方了解情况,并 8月18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就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时间、地点发表公告,分别向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发送了开庭传票和出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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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审判的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院长刘炳君表示,从起诉送达、开庭公告、公开审理的全过程来看,案件很好地体现了司法审判公开公正的大致情况。 审判全过程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公诉意见、辩护意见、被告人的辩解都充分表达,法庭讨论十分全面。 关键证人出庭作证、确认证据,对保证案件公正审理,防止审判流于形式,有着重要的意义。 案件审理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公开审判、公正程序,特别是通过微博及时向社会公布审判情况,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长足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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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子音像出版社的王鹏说,通过旁听审判,让我了解了薄焕来犯罪的事实。 薄熙来曾经是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我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民法院一定会做出公正的判决。

(本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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