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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派公知为薛蛮子洗地 两大党媒刊文同批”

发布时间:2021-06-23 21:51:01 浏览阅读数:

自从上个月末微博大v薛蛮子因卖淫被逮捕以来,网络上就一直在讨论这件事。 有些评论是对薛蛮子微博言论的报复,要求对卖淫做出合理解释。

《人民日报》、《环球时报》今天分别刊登了钟新文、单仁平评论,反驳了上述论调。   

据人民日报、环球时报报道,大v身份不是非法屏障。

钟新文认为,驳斥薛蛮子卖淫行为的人,以大v的身份为盾牌,寻求来自法律的特权。 然后,做出打击报复的假想的人,抛出阴谋论,引起同情,企图进行法律以外的处理。 文中提到一个身体的违法犯罪,不能抹杀过去的功绩; 反过来说,过去的辉煌也很难成为违法犯罪的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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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片仁平的文案中也有相近的看法。 片仁平认为,将抓捕薛蛮子与打击言论自由联系在一起是特殊主义的偏执,改写了言论自由的概念。 言论自由是有边界的,只要一个人热衷于发表反体制言论,不管他做了什么,‘ 不能工作。 否则‘ 打击言论自由。 这实际上是法律对他们要求片面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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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仁平说,打击卖淫的公安干部并不认为抓捕卖淫与言论自由有什么关系,他建议热衷于在网上批评的人也不必强行引出这种联系。

以下为钟新文、单仁平评论全文。

钟新文:大v标签不是非法屏障

在成熟的社会里,无论观点多么多样,都有事实、法律等基本共识。 要讨论一个问题,首先要看事实是否合法。 如果无视事实,无视法律,只凭个人喜好选择团队,用不同的标签判断是非,那么讨论就没有出路,社会也很难取得真正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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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有因违法嫌疑被逮捕,在网上成为热门话题的互联网大v,不仅拍手称快,稍有不同的声音也引人注目。 卖淫是行为艺术,上帝原谅妓女,抓妓女是报复… … 各种奇怪的论调层出不穷,卖淫似乎成了高尚的行为,但对大v卖淫尤为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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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论调无视基本的事实。 网络大v的行为是真实的吗? 卖淫等行为是违法的吗? 如果无视这些,只毫无根据地谴责他人的选择性执法,而没有看到自己的选择性失明,则逃避违法行为,渲染受到各种迫害的感情,是互联网的b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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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人那里,特权思维这种东西并不新鲜。 不是有这样的话吗? 大v在图书签售现场进门被拒绝,警卫说:“有987万粉丝。 请让我进去。” 用粉丝数来追求开放特权、反对互联网特权、在互联网下追求特权,这并不是孤独的例子。 按照这个逻辑,一点点的网络名人根据自己的名气和背景,无论是有越轨行为,还是认为自己抵抗力强于普通读者的违法犯罪,相关部门都认为要照顾到所谓的舆论和粉丝,不敢依法惩处。 这样的自我预想,一旦在现实面前破灭,就会抛出阴谋论来博取同情,企图进行法律以外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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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为大v非法制造的各种屏障中,有经常被采用的。 例如,主张大v做了多少慈善活动,发起了多少公益活动,推进了多少舆论监督,想用这个功过来抵消。 这种似是而非的逻辑,实在经不起推敲。 个体违法犯罪,不得抹杀过去的功绩; 反过来说,过去的辉煌也很难成为违法犯罪的正名。 这是基本的常识。 做了一点好事就想拥有特权,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怎么办? 因贪污被逮捕的官员在事情发生之前,没有做出任何贡献吗? 最近,许多高级官员因贪污而落马,蔓延到规则前。 没有例外的法治理念。 在今天的中国,不管是贪污的大老虎还是违法的大v,都没有特权思想和特权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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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一些互联网大v的眼里,粉丝多也是一个价格,不仅仅希望成为精神财富,更希望成为现实的特权。 这种认识和期待,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抓住维新的外衣,隐藏自私的身体。 摆脱这种特权式幻觉,坚守法律基础,会让大v的身份产生真正的分量,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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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 )单仁平)即使卖淫嫖娼也不能打击言论自由(/S2 ) )。

自从薛蛮子因卖淫被捕以来,网络上就有人主张打击言论自由。 公安机关取缔妓女由来已久,在中国从事这种非法活动的人也应该知道有风险。 这几年,公安机关揭发的人数不胜数,这次被抓走的是薛蛮子,所以和言论自由扯上了关系。 这个逻辑包含着特殊主义的偏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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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薛蛮子是第一个妓女,或者非常偶尔的妓女,那么仍然可以怀疑他是被盯上的。 但是,事件显示,薛蛮子的卖淫成瘾,仅最近一个月就多次卖淫。 从概率上说,这次他被撞倒了,抓住的27人中就有一个他也不足为奇。

打击言论自由是一顶大帽子,西方世界经常将其强加在中国头上。 现在国内一点点的人也想因为一点点具体的事情给政府扣上这样的帽子,施加压力。 在他们看来,如果一个人热衷于发表反体制的言论,那么无论他做了什么,都不能工作。 否则,就是打击言论自由。 这实际上是法律对他们要求片面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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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的争论持续了多年,如果这篇文章落到了那个概念解释上,其他的就什么也不要写了。

但可以总结为:第一,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和言论自由的迅速发展是积极互动的关系,不是相反的。 网络技术的进步推动了言论自由,国家对这一趋势的整体态度不是排斥而是反对。 第二,言论自由有边界,这几乎是人类社会的常识。 一点人拒绝任何边界的存在,是不合理的,甚至是蹊跷的。 言论自由的边界包括不能传播有害社会的谣言,不能危害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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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如何认定言论自由的边界,中国社会对此问题正在进行实际探索。 但是,如果承认边界的存在,有保护边界的意识,事件就会顺利进行。 现在的问题是,有些人宣传言论自由应该是无限的,认为自己是言论自由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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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蛮子卖淫被逮捕是纯粹的治安问题。 因为他是有名的大v,所以引起了各个方向的讨论,但舆论蒙上了灰尘,那还是治安问题。 大部分读者在网上说话没有受到任何影响,极少数人开始谨慎说话,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说话容易越界,轻视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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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薛蛮子卖淫被逮捕讨论言论自由的问题,有些话完全不合时宜。 这样的讨论只是命题的顶替、假说的事实化、标签贴的大杂烩。

单就言论自由而言,中国主流社会并不存在对此的厌恶,主流思维是如何将其与中国社会前进的现实相协调、诱惑和管理的态度。 但是,确实有一部分人在自己建立言论自由的政治主线的同时,也抱有以言论自由为政治盾牌的强烈意志。 他们大大增加了言论自由概念的多元性和复杂性。 他们所追求的并不等同于大多数人所期望的言论自由。

“自由派公知为薛蛮子洗地 两大党媒刊文同批”

只要卖淫在中国是违法的,谁从事这种活动今后都有可能被逮捕。 扫黄的公安干部,脑子里没有想过和言论自由的关系。 热衷于在网上批判的人也没有必要强行引出这种联系。 不以想象为线索,以事实为根据,对于许多新闻中谁都不会感到头痛和误解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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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者网综合人民日报、环球时报信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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