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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386名孕妇“寄血验子”,厦门2人被顶格处罚”

发布时间:2021-07-07 18:33:02 浏览阅读数:

在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下,一些家庭个人鉴定胎儿的性别,人为决定着胎儿的残留。 导致男女比例不均衡等不良后果。

这也将为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黑色产业链提供市场诉求。 受好处驱使,有人铤而走险,无视法律,组织为他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因此受到严厉处罚。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审查了全区首例血检子行政处罚执行案。

是指中国放开二胎政策后,黑中介使用专门器具将孕妇抽取的静脉血输送国外检查,以辨别胎儿性别的非法服务项目。

黄某、林某两人采取了为孕妇采集血样并送往香港基因检测企业的方法,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进行了性别鉴定。 黄氏首先负责孕妇采血,林氏负责孕妇组织联络,安排孕妇采血、咨询答疑、送检血样、告知孕妇鉴定结果,每例收取一定费用。

“组织386名孕妇“寄血验子”,厦门2人被顶格处罚”

经核实,年至年间,林先生、黄先生共组织386名孕妇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许多孕妇在被告知胎儿性别后选择终止妊娠。

行政机关经审查,黄氏、林氏两人共同组织数百名怀孕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认定违法所得135万元。 两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行政规定,没收了黄和林的违法所得135万元,并分别处以警告和罚款3万元的顶级处罚。

相关行政部门申请强制执行后,思明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该行政处罚裁定,扣押黄某、林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等,并对两人采取限制高费用的措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也禁止选择性终止其他人工妊娠。 实施医学上必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必须由实施机构的三个以上的专家小组集体审查。 用血液dna检测胎儿性别的行为在我国是不合法的,无论是通过中介采血送检,还是自己送血送检都有违法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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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血到国外检验时,检验机构是否有资质,检验报告真伪,检验结果是否准确,这些环节都不受监管,过程不透明,一旦误诊,孕妇很难维权。 目前,国内出现了许多因误诊而导致孕妇误堕胎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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