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暂停进口澳大利亚两个州的原木”
发布时间:2021-07-07 16: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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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植函〔〕98号〔/S2/〕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由于从进口澳大利亚原木中检测出检疫性有害生物,年10月31日、11月11日和12月3日,我司发出警告通报和通知,停止进口澳大利亚昆士兰州、维多利亚州、塔斯马尼亚州和南澳大利亚州的原木。 最近,天津、南京、厦门、广州、深圳、黄埔海关又捕获了进口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西澳大利亚州原木上的活林木害虫。 为了防止有害生物的流入,保护我国农林业的生产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等相关规定,决定暂停进口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西澳大利亚州的原木 相关情况已通报澳大利亚主管部门。 现将进口澳大利亚原木检疫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海关暂停受理的年12月22日(含)后出发的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西澳大利亚州的原木通关。
二、各海关要进一步加强对进口澳大利亚原木的检疫,如发现有害生物,要及时送到实验室进行鉴定。 如被确认为检疫性有害生物,一律退回相关货物解决,及时向机关报告相关情况并动用上司。
三、各海关应当及时将上述情况通知本辖区内的进口公司。
通知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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