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之窗免费收录优秀网站,为了共同发展免费收录需做上本站友情链接,洞察目录网才会审核收录,不做链接提交一律不审核,为了避免浪费时间:收录必看!!!
  • 收录网站:132
  • 快审网站:11
  • 待审网站:67
  • 文章:30846
当前位置:主页 > 最新资讯 > “李庄近日参加“桂松案研讨会”:律师应敢拍桌子叫板公权利”

“李庄近日参加“桂松案研讨会”:律师应敢拍桌子叫板公权利”

发布时间:2021-06-30 07:57:02 浏览阅读数:

桂松被用担架审判了

李庄参加“桂松事件研讨会”:律师应该敲桌子呼唤公权力

12月9日,举办“桂松事件研讨会”,知名律师钱列阳、何兵、刘志强、马维国等出席。 最近,媒体频繁出现的李庄在会上就“桂松案”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表示中国应该更大胆地拍桌子,请公权力的律师。

据李庄介绍,从桂松事件相关事件的情况介绍来看,该事件显然有一些漏洞,或者是错误,至少不能说有瑕疵。 他进一步提到了被称为“无量律师”的问题。 “这几年司法丑陋的一点现象,一点地方无法,我想良律师已经习惯了。 一位良律师配合检察机关法在法庭上演戏,每天的积累引起了某些地方,比如现在。 我使用的“哪里”的司法乱像,即使有法律也没有关系。 北京宪法纪念周年大会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错不改,甚至徇私枉法。 确实如此。 我认为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所谓的不良律师太少,正如杨学林律师所说,拍案叫绝的律师太少,不敢和公权力对抗,不敢和公权力斗争的现象。 这种现象普遍蔓延下去,时间一长就会沉淀下来,形成检察院法司这个人员,这些执法者随意触犯法律,而且不值钱,随意践踏法律,践踏法治,不差钱,不制裁 这个不行。 ”

“李庄近日参加“桂松案研讨会”:律师应敢拍桌子叫板公权利”

李庄说:“希望持有律师执照的律师,敢于敲击桌子,敢于叫板。 因为法律很简单,没有什么神秘的东西。 我也在几个会议上说过法制就是以法为制度,用该制度来规范和约束人们的游戏规则。 ”

李庄在研讨会上也有“桂松事件”中我们经常看到的现象。 《刑事诉讼法》第168条,也许这里的很多律师遇到了《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现象,无法审查确定的司法解释,必须变更强制措施,但是司法我不变更又如何? 许多超期羁押中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和执行强制措施的人被追究了什么?不,你要扣除他的奖金,降低他的工资,撤出他的职务,这些东西没有现有司法确定的以下内容。 所以,既然没有确定,很多执行者都说要肆无忌惮,不客气。 这几年,组织形成并泛滥。

“李庄近日参加“桂松案研讨会”:律师应敢拍桌子叫板公权利”

李庄还特意提到自己在监狱里经常读的两本书是《论语》和《金刚经》,他说:“《论语》中的一句孔子说得非常好,合情合理,冷酷的政治拷问既不能惊动老百姓也不能违法, 以德为本,以理引导, 疏导,教化民众轻松生活,遵守纪律。 近年来,法制思维还是停留在以道治国、以理行事的水平上,还没有到以道成德、以理成义的水平。 包括桂松在内的很多民营公司家都受到了局部利益集团的打击。 ”

“李庄近日参加“桂松案研讨会”:律师应敢拍桌子叫板公权利”

对于“桂松案”涉及行贿问题,李庄也表示:“办案机关是检查机关。 记得200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处理职务犯罪的说明中对职务犯罪的全过程进行了不间断的录像。 其中“全程、不间断”非常重要。 也就是说,如果处理职务犯罪这一事件,当然桂松是贿赂,开发区主任是受贿,他和开发区受贿事件一样,和龚钢模和桂松事件一样。 全程不间断意味着在逮捕后第一时间第一次询问,现任事务律师杨金柱、陈光武律师,这个选举过程不间断的是第一天就开始录像,直到录像结束司法解释才被确定规定在哪里。 摄影师,审问者是检察官。 包括被告人在内都必须当场存档录像。 录像结束后不允许看。 另外,录像室、检察官也必须签名贴纸。 这个保存后,什么时候开庭? 辩护人有权拿这个录像。 而且,取得的法庭必须在被告人、检察官、审判长面前,在法庭前共同验证。 是怎么减少了两个小时,还是拍了两个视频,具体经过不太清楚。 也就是说,不管你是录了100瓶还是7瓶,都必须一瓶一瓶地签名。 你们是否有法峰现象,具体经过,但在中国,存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是什么责任,如何追究的现象。 《刑事诉讼法》也存在许多问题。 包括刚才说的追究责任是如何被追究的在内,没有以下内容。 没有确定、详细的司法解释。 对于如何起封的这些人员如何追究,没有 。 不论《刑事诉讼法》中对民众的权利,当事人大多都有确定的规定。 例如,《刑事诉讼法》的上诉期限为10日,《民事诉讼法》为15日,过了这一天上诉被选择不过期无效,你的上诉权利被剥夺了。 但是,对公权力必须在几天内、3天内、4天内、逮捕后12小时内或1个月内完成审查,违反了怎么办,没有以下内容。 所以在我们的事件实践中我们现在做的很多事件,都是它随便凌驾于法律之上,我们不行。 ”

“李庄近日参加“桂松案研讨会”:律师应敢拍桌子叫板公权利”

李庄赞扬杨金柱、陈光武等律师敢于“无不良律师”的精神,认为:“案件有逾期羁押,以酷刑逼供,不按法律程序办事,辩护人决不能为难。 就像履薄冰一样,履行职责时战战兢兢。 如果20万中国律师这样不良,中国的法制环境真的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吧。 也就是说,只要敢于说话,敢于向他们叫板,敢于向违法执法者说不,我想法制的春天就会到来。 ”

“李庄近日参加“桂松案研讨会”:律师应敢拍桌子叫板公权利”


年12月11日17:33来源:华声在线

本文:《“李庄近日参加“桂松案研讨会”:律师应敢拍桌子叫板公权利”

免责声明:东方之窗免费收录各个行业的优秀中文网站,提供网站分类目录检索与关键字搜索等服务,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工作人员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