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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表示先治病后付费尚无时间表”

发布时间:2021-06-29 08:18:01 浏览阅读数:

新京报讯(记者魏铭言)日前有报道称,卫生部今年将全面推行“先看病后收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昨天,卫生部答复称,由于受社会征信体系、医疗保险报销水平等条件限制,卫生部提倡“先看病后收费”的模式,但没有要求“全面推进”,今年肯定不可能。

“卫生部表示先治病后付费尚无时间表”

卫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先诊疗后收费”是医疗改革过程中,公立医院探索简化服务流程的新收费体系,值得宣传。 许多省份已经在有条件的医院进行试验。 但是,“先诊疗后收费”涉及社会征信体系、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安全等多个部门的协调问题,作为行政命令“一律”推行并不容易,全国宣传还没有时间表。 卫生部也从未提出“全面推进”的要求。

“卫生部表示先治病后付费尚无时间表”

2009年9月,卫生部委托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探索开展“先诊疗后结算”新型收费模式试点工作。 患者在接受急诊诊疗时,可以事先交纳押金,不需要为每项诊疗服务单独收费,而是在本次所有诊疗过程结束后统一结算。 但是,当时一位业内人士指出,人民医院“先诊疗、后结算”试点,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先看病后付款”,而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的医疗服务改革。

“卫生部表示先治病后付费尚无时间表”

在总结人民医院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卫生部于年1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简化急救服务流程,积极稳妥地推进“先诊疗、后结算”模式。

年卫生部的年度业务重点中,也提出“开展先诊疗后收费模式试点”。 卫生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份最新文件代表了卫生部目前的态度,“先诊疗后收费”模式应逐步推行,试行先行,不强制推行为行政命令。

■说法

“先住院后收费”的条件还不具备

卫生部医政司医务管理处处长焦雅辉介绍,近年来,与急诊门诊患者相比,各地正在积极探索开展“先诊疗后结算”试点。 不仅如此,与住院患者相比,目前全国还有青海、山东、河南等20多个省在省级或地级市试点“先住院后收费”模式。 但是,此次试点大多仅限于以接收新农合患者为主的县级以下医院。 参加新农合的患者住院时可以不交押金,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相应部分,由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应由医院和当地医疗保险部门结算。 目前,从各地实际医疗保险报销率来看,如果轻率推进“先看病后付款”,医院垫付资金的风险仍然很大。 另外,各地医疗保险结算还没有实现全国性网络,异地就医的患者经常要自己掏钱支付费用,然后回原籍报销。

“卫生部表示先治病后付费尚无时间表”

另外,焦雅辉坦言,我国的社会征信体系还不够完善。 在“诊疗后付费”模式的试行中,没有发生恶意大规模欠费的情况,但部分地区发生了患者欠费的情况。 如果没有医疗保险的患者恶意逃避保险费,医院就不能得到医疗保险的补偿,也不能向患者收取医疗费。

“卫生部表示先治病后付费尚无时间表”

因此,焦雅辉认为,卫生部在全国推行“先住院后收费”模式还不具备基本条件。

■相关信息

卫生部、国家药监局发布新规,零售药店必须在三年内配备执业药师

不合适的药剂师药店将被关闭

新京报(记者魏铭言)今后三年,我国将强制实施执业药师制度。 从今年6月1日开始,全国42万家零售药店必须在3年内逐步配备执业药师。 不配备执业药师的零售药店,将面临关门处罚。

昨天,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了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这项药品经营流通环节相关的质量安全新法规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

新规涉及全国1.3万家药品批发公司、42万家零售药店,影响范围广泛,国家药监局经仔细调查论证后,为新规的实施设立了3年过渡期。

新规规定药品零售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负责人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的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查,指导合理用药。

(原标题:卫生部表示先接受治疗后收费没有时间表)

本文:《“卫生部表示先治病后付费尚无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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